退役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项目(一期)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301MA3R0C9FX8 | 建设单位法人:姚焕启 |
赵玉丽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临****开发区 |
****开发区罗西街道金雀山路与俄黄路交汇西南170米国金制造产业园11号楼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退役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85-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均不含原料为危险废物的,均不含仅分拣、破碎的)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4210-C4210-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
建设地点: | **省临****开发区 罗西街道金雀山路与俄黄路交汇西南170米国金制造产业园11号楼 |
经度:118.22908 纬度: 35.0493 | ****机关:****保护局****开发区分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1-18 |
**行审环评字〔2024〕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301MA3R0C9FX8001X |
2024-02-2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800 |
8 | 运营单位名称:**** |
****1301MA3R0C9FX8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1300MA3M4XM8X6 |
****1300MA3M4XM8X6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1300MA3M4XM8X6 | 竣工时间:2024-02-2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3-2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4-25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www.****.com/news/?4_1122.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项目为扩建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为扩建项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总投资7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项目主要从事对旧锂电池包的拆解与组装,建设完成后将形成日分容配对梯次锂电池120万瓦时,日产小模组电池包5000组、中模组电池包300组的生产规模 | 实际建设情况:该项目实际分期建设,一期实际建设内容包括1条电池包手工拆解生产线、3条组装生产线及配套溯源、检测设施、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实际形成日分容配对梯次锂电池96万瓦时,日产小模组电池包4000组、中模组电池包240组的生产规模。该项目一期实际新增员工30人,全年生产时间为300d(2400h)。项目一期实际总投资5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 |
由于受市场影响的原因,企业计划二期建设剩余日分容配对梯次锂电池24万瓦时、日产小模组电池包1000组、中模组电池包60组生产线,建成投产后全厂形成日分容配对梯次锂电池120万瓦时,日产小模组电池包5000组、中模组电池包300组的生产规模。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项目均以退役动力蓄电池为原料,生产工艺包括拆解、分容、并组、安装导流排、安装BMS和线束、焊接并组、测试、装箱等。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一期均以退役动力蓄电池为原料,生产工艺包括拆解、分容、并组、安装导流排、安装BMS和线束、焊接并组、测试、装箱等。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加强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无组织废气控制措施,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与热缩废气一并采取车间阻挡及强制通风等措施处理。确保无组织废气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氯化氢厂界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氯乙烯厂界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无组织废气VOCs厂界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合理设计雨水管网、废水管网,排水系统应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进行设计。 该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由厂内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经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南涑河。 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并相应釆取减震、隔声、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按照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固废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次修订)要求处理,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处置措施;废BMS系统等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代为处置,不得随意处置,平时要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做好暂存工作。生产中若发现本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仍按危废管理规定处理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一期角磨粉尘经高效滤筒除尘器处理、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与热缩废气一并采取车间阻挡及强制通风等措施;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氯化氢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氯乙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车间外无组织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企业购买国金制造产业园11号楼已建成厂房进行建设,产业园内已建设了完善的废水、雨水导排系统,车间生活废水经管道收集至车间西侧、南侧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抽运处理;****园区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厂外排水沟。 项目一期实际合理布局厂区建设,选择了低噪声设备,并对主要噪声源采取了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各厂界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按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原则,企业落实了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项目一期实际产生电池包外壳、电池包塑料件、线束、焊渣、除尘器收尘、废滤****收购站;废导流排、废电池模组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废BMS系统收集暂存后,委托****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 要求,企业对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进行了贮存、运输、处置。 |
项目一期废气产排污环节核实补充了角磨粉尘,实际经高效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验收监测结果显示,厂界无组织颗粒物监测结果满足排放限值要求。 根据园区生活污水管网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一期生活污水去向改为化粪池处理后抽运,该项变动未增加废水污染物排放,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件要求,不属于重大变动。 项目一期一般固废种类增加了除尘器收尘、废滤筒,均产自角磨机除尘器,****收购站,符合固体废物**化处置原则,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相应的环境风险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施,将事故风险环境影响降到最低。 你单位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申领排污许可证及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向我局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你单位自接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和高新区罗西街道,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 实际建设情况:企业编制了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了备案,并制定了详细事故应急计划,配备了大量推车式泡沫灭火器、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沙、防毒面具等,定期进行了事故应急演练。 企业实际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填报申领了排许可登记表及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了验收,编制了相应验收报告,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其配套建设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投入生产运行。 该项目一期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未发生重大变动,无需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参照《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件要求,项目实际分期建设、车间平面布置、废气处理设施、废水处理后去向、固体废物种类及数量等方面内容存在局部的变更调整不属于重大变动。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未超过五年,企业已开工建设,无需报送****开发区****服务局重新审核。 企业自接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已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和高新区罗西街道,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 | / | 车间生活废水经管道收集至车间西侧、南侧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抽运处理 | 无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无组织控制措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 | 项目一期角磨粉尘经高效滤筒除尘器处理、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与热缩废气一并采取车间阻挡及强制通风等措施 |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0.333mg/m3、1.53μg/m3,氯化氢未检出,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锡及其化合物:240μg/m3、氯化氢:0.2mg/m3),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1.46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VOCs:2.0mg/m3),氯乙烯未检出,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氯乙烯:0.2mg/m3)。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噪声控制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 项目一期厂区合理规划平面布局,噪声源集中布置,选择了低噪声设备,并对主要噪声源采取了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 各厂界噪声监测点昼间噪声值在53.9~55.5dB(A)之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昼间:60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1)严格禁止企业污水直接向周围水体排放,避免间接影响到当地地下水。加强生产管理,减少跑、冒、滴、漏等现象的发生;建立、健全事故排放的应急措施,以杜绝事故状态下对当地水环境的影响。 (2)工程污水收集及输送的管道要选用不会产生渗漏的材质,如钢筋混凝土等,防止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厂区内地面除绿化用地外,其余地面均严格按照建筑防渗设计规范,并且对场地的地基进行碾压处理,采用高标号的防水混凝土地坪,降低其渗透系数。硬化地面的平均厚度为250mm,并合理设计坡度、设置导流水沟将废水引入废水处理系统。既可防止雨季出现地面积水,又可有效防止出现淋溶水下渗。为防止污水、废渣淋漓水下渗,对管道、阀门应尽可能设置地上,以便于发现毁坏等问题及时维修更换;设置地下的管道必须采用防渗管沟,管沟上设活动观察顶盖,以便出现渗漏问题及时观察、解决。 (3)为了保护地下水**,要对各固废临时堆场等关键部位进行防渗处理,地面防渗层的渗透系数要小于1.0×10-12cm/s。 (4)为确认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应按照项目区地下水流向在厂区设置1个监控井,加强监测,设施投运后,应定期监测厂区地下水水质,密切关注水质变化情况,出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 项目厂区建立安全、及时、有效的三级污染综合预防与控制体系,确保事故状态下的废水全部处于受控状态,事故废水可以得到有效处理后达标排放,防止对周围地表水和地下水造成污染。 项目一期对生产区、原料区、成品区、危废暂存库、生活污水管道、雨水管道等区域防渗防腐,厂区重点污染防治区域防渗防腐施工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按照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固废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次修订)要求处理,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处置措施;废BMS系统等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代为处置,不得随意处置,平时要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做好暂存工作。生产中若发现本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仍按危废管理规定处理处置。 | 按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原则,企业落实了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项目一期实际产生电池包外壳、电池包塑料件、线束、焊渣、除尘器收尘、废滤****收购站;废导流排、废电池模组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废BMS系统收集暂存后,委托****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 要求,企业对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进行了贮存、运输、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相应的环境风险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施,将事故风险环境影响降到最低。 | 企业编制了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了备案,并制定了详细事故应急计划,配备了大量推车式泡沫灭火器、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沙、防毒面具等,定期进行了事故应急演练。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依托现有路灯头、锂电池组生产设备,并增加激光锡焊机、电阻焊接机、热缩机、滚筒线、输送小车、机械手,用于电池包模组并组焊接、组装及包装。依托现有分容机用于电池检测。原料区、产品区及办公区均依托现有工程。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一期部分生产设备依托现有路灯头和锂电池组项目,包括电阻焊5台、激光焊1台、角磨机1台、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3台、分容机30台等。原料区、产品区及办公区均依托现有工程。 |
/ |
环保搬迁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区域削减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功能置换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 |
/ |
/ |
/ |
/ |
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