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225707M/202411-00026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
2024-11-25 17:03:49 | ||
**区 | ||
2024-11-25 17:03:49 | ||
****分局 | ||
【环评审批】关于******公司杰勇年产10万件汽艇划桨、10万套踏板充气装置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裕环审〔2024〕61号 | ||
******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公司“杰勇年产10万件汽艇划桨、10万套踏板充气装置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及相关申请材料收悉。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省**市裕****开发区**园顺达路363号,租赁**宏****公司闲置厂房约2500m2,主要从事汽艇划桨、踏板充气装置生产。项目购置注塑机、冷却塔、破碎机、组装生产线1条等,同时配套建设公用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等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0万件汽艇划桨、10万套踏板充气装置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根据《报告表》结论,从环境保护角度,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必须逐项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要求,做好项目区的雨污分流管网建设。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级标准后,接管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
(二)项目运营期各工段产生的废气应按《报告表》中的规定进行处理。注塑工段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软帘+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排放应满足**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1中浓度限值;破碎工段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软帘+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排放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浓度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无组织废气排放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废气排放应满足**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中表4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运营期间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音等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四)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厂区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建设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和危险废物暂存场所。边角料及弃品、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体废物应分类处理处置或综合利用;妥善做好废脱模剂瓶、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及空桶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等管理工作,确保各类危险废物得到妥善处理处置。废含油抹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五)项目须采取主动预防、源头控制、分区防渗要求,对危险废物暂存间作为重点防渗区,对其他生产区域、原料区、成品区等作为一般防渗区,对办公区域作为简单防渗区,防渗区建设必须满足报告表提出要求建设;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防止对土壤环境、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
(六)做到厂区及周围环境卫生整洁。
三、你公司应严格执行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投产前,应按相关规定程序申领排污许可证,运营后,及时自行组织竣工环保验收,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对社会公开。
四、******开发区****工作站负责该项目日常的环境监督与管理工作。
五、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此复。
2024年11月25日
抄送:******开发区****工作站。
**** 2024年11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