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225707M/202410-00017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
2024-10-09 11:43:44 | ||
**区 | ||
2024-10-09 11:43:44 | ||
****分局 | ||
【环评审批】关于****生产环保科技型砼构件装配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裕环审〔2024〕51号 | ||
****:
你公司报来的《****“生产环保科技型砼构件装配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及相关申请材料收悉。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开发区**园区,为改建项目。****于2016年6月22日****环境保护局关于“电力器材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裕环〔2016〕274号),2017年2月项目完成竣工验收。此次改建项目在生产厂房**3条(1#、2#、3#)砼构件生产线以及配套环保、辅助工程等。项目改建后,可形成年产15万m3砼构件的生产能力,其中1#线年产顶管用沉井3万m3、检查井3.5万m3;2#线年产风力发电杆塔模片4万m3、地铁管道盾片2万m3;3#线年产排水箱涵2.5万m3。项目改建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8万元。根据《报告表》结论,从环境保护角度,同意项目改建。
二、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必须逐项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要求,做好项目区的雨污分流管网建设。项目搅拌机冲洗废水经砂石分离器分离出砂石后回用于生产;蒸汽养护冷凝水引入水养护环节的水池内回用;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的隔油池和化粪池预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处理厂处理。
(二)项目运营期各工段产生的废气应按《报告表》中的规定进行处理。骨料卸料、投料、输送粉尘、筒仓粉尘、焊接烟尘、厂区内部道路扬尘等废气无组织排放应满足**省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表1中水泥罐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对应的颗粒物排放标准以及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三)运营期间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音等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四)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厂区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建设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和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废包装材料、钢筋边角料、废布袋、废混凝土/砂石/沉渣等一般固体废物应分类处理处置或综合利用;妥善做好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等管理工作,确保各类危险废物得到妥善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五)项目须采取主动预防、源头控制、分区防渗要求,对危险废物暂存间作为重点防渗区,对生产区、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污水管网、初期雨水收集池等作为一般防渗区,防渗区建设必须满足报告表提出要求建设;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防止对土壤环境、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
(六)做到厂区及周围环境卫生整洁。
三、你公司应严格执行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投产前,应按相关规定程序申领排污许可证,运营后,及时自行组织竣工环保验收,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对社会公开。
四、******开发区****工作站负责该项目日常的环境监督与管理工作。
五、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此复。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