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县**河灌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勘察设计**省**县**河灌区工程(勘察设计)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省**县**河灌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已由****改革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古发改〔2024〕20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市级补助资金,县级配套资****银行贷款、债券、社会资金等)(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改革局****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建设概况: **省**县**河灌区工程是以农业灌溉为主,兼具城乡供水、工业用水、生态补水等综合利用的大(Ⅱ)型水利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水源工程、渠系工程、田间工程和信息化工程。其中:项目规划拟建设水源工程 21处,渠系工程69条渠道,总长约370km 。
2.3 服务期限: (1)合同签订后 6 个月内提交工程总体方案报告。(2)工程总体方案取得咨询意见且项目纳入国家规划后 18 个月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3)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下达后 8 个月内提交《初步设计报告》。(4)招标设计及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成果提交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5)专题报告编制进度满足项目立项审批。服务至工程竣工验收服务期终止。
2.4 招标范围:**省**县**河灌区工程全阶段勘察设计工作,包含工程总体方案(工程规划)、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及施工期间服务,以及项目立项审批必需的相关专题专项报告等。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 1 个标段。
2.6其他:/。。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勘察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设计灌溉面积≥50万亩的国内**大型灌区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不包含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项目,提供合同协议书(如合同中无法体现灌溉面积,则需提供业主证明或批复),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业绩要求),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含联合体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设计单位;(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03日起投标时间截止前登陆**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网址:https://www.****.com),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2-23 09:3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和《**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邮 编:/
联 系 人:梅先生
电 话:0830-****834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静沙南路18号3栋10层1006号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顾先生
电 话:028-****8333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日期:2024年12月02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