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公开】咸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决定的公告
【审批公开】****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4-12-01 16:08:06 根据水土保持法、行政许可法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1月1日—11月30日我局对1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作出了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2024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9--****0160(****农林水利科)
邮箱:****@qq.com
通讯地址:**市秦皇南路5号
邮编:712000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全文链接) | 发文时间 |
1 | **岭后110千伏输变电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1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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