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学院校园**商引入项目招商于2024年11月25日开标,已按照比选文件的评选规则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完成评审工作,现将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按排名先后顺序):
一、成交候选人情况
成交候选人:****;成交份额100%;
二、评审情况
成交候选人对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等均进行了响应,并且均符合各项要求。
本项目否决应答的情况:
无。
三、成交候选人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证书
本项目不涉及。
四、联系方式和提出异议的渠道
1、联系方式:
****公司
地址:**市**区梅林大道66****公司4楼市场部
联系人:邓阳浩
联系电话: 139****9180
****中心
地址:**省**市黄**路137号6楼市场部
联系人:邓甜甜
联系电话: 139****8948
电子邮箱:****@139.com
2、成交候选人公示期为自公示发布之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5日,应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提出。
五、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依据《中华人民**国采购投标法》、《中华人民**国采购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采购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未参与该项目,或者与该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2、超出质疑时限的;
3、质疑事项不具体,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质疑书未署具质疑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
5、以法人名义质疑的,质疑书未加盖公章的;
6、对其他投标人(应答人)的投标文件(应答文件)详细内容进行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7、已结作出解答,且质疑人未能提出新的证据的;
8、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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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日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对评审结果存在影响采购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得对其他应答人未公 开的应答内容及评审细节进行异议,否则我方有权不受理。此链接仅受理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