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区]遂宁市安居区智慧城市(数字城管)建设项目(遂宁市安居区智慧城市(数字城管)建设项目-设备采购-1)
1 | **** | 完好 | 180000 | ****6590.98 | 满足项目招标要求 | 360 | ||
2 | ******公司 | 完好 | 180000 | ****1786.00 | 达到国家现行相关验收合格标准 | 360日历天 | ||
3 | ****集团****公司****公司 | 完好 | 180000 | ****5927.18 | 合格 | 360 | ||
4 | ******公司 | 完好 | 180000 | ****1200.0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360 | ||
5 | 遂****公司 | 完好 | 180000 | ****2147.29 | 满足招标方要求 | 360 | ||
6 | ******公司 | 完好 | 180000 | ****0000.00 | 1.卖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合格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卖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卖方负担,买方有权到卖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4.货到现场后由卖方自行保管,并承担相应费用。 5.合同产品到达交货地点后,由有质检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质检,抽检内容按国家质量标准进行,质检报告作为产品质量的认定标准(检测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由卖方承担),并一致同意按检测结果进行处理:抽检及加倍抽检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的,卖方应无条件更换直至合格,并自行承担产品往返的运输费用,以及因此给买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本合同约定违约责任,交货迟延导致的停窝工、周转材料租赁损失和工期延误损失、赔偿等。同时,即使抽检合格,并不转移、降低或消除卖方的任何产品质量责任。 | 360 |
0.00 | ||
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
相关公告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