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莲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同意审批日照合顺源宠物食品有限公司宠物食品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告
索引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服务局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成文日期: | 2024-12-02 | 发布日期: | 2024-12-02 |
文号: | 效力状态: | ||
标题: | ****服务局关于同意审批****宠物食品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告 |
****服务局关于同意审批****宠物食品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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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规定和程序,我局于2024年11月29日对****宠物食品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了同意审批的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2日-2024年12月6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通讯地址:****服务局**分局 联系电话:0633-****607 电子邮箱:wlxspj@rz.****.cn
莲审批〔2024〕157号关于****宠物食品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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