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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过境线(吴圩机场至****线段)公路总承包项目部
石渣询价函
编号:202411-GC-NNEH-SZ-031
一、项目概况与询价内容
1.1项目概况:
1.1.1 项目名称:******南过境线(吴圩机场至****线段)公路总承包项目部
1.1.2项目地点:**壮族自治区**市**塘区金陵镇******南过境线(吴圩机场至****线段)公路总承包项目部
1.1.3项目简介:本项目位于**市**塘区、**县境内,起点连接吴圩机场至**高速公路,自西南向东北,经坛洛镇、金陵镇和丁当镇,终点交叉于**至**高速公路(**至**段),全线在坛洛镇和丁当镇共设置2处枢纽互通、1****服务区合建、1座主跨288m下承式钢管混凝土钢架系杆拱桥;主线路线全长14.347km,连接线路线全长13.28km。暂定合同额为15.92亿元,工期:33个月。
1.1.4计划工期:本工程计划2023年12月28日开工,2026年9月15日竣工。
1.2询价内容: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暂定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石渣 | 方 | 116000.00 | 2024年12月-2026年9月 | **壮族自治区**市**塘区金陵镇******南过境线(吴圩机场至****线段)公路总承包项目部指定地点 | ||
合计 | 方 | 116000.00 |
二、报价
2.1下表中综合单价为材料运到需方指定地点的含税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运输费、试验费、包装费、储存、装车费、卸车费、售后服务费、垫资费、利润、税费等一切费用。
2.2运输费指把材料由生产所在地完好无损地运至需方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3下表中网价为固定单价,在合同履行期间固定不变
2.4本询价数量为暂定数量,不作为最终结算依据。需方有权根据工程实际需求进行数量调整,且定价方式不变,供方需无条件接受;最终结算数量以需方验收合格签认的数量为准。双方如需增加新的品种、规格及数量,需另行协商签署补充协议。
三、支付方式
3.1无预付款。
3.2需方与供方每月10日核对供货数量,供方向需方提供最新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需方认证合格后办理结算手续,结算完成后60日内支付当期结算材料款总额的60%,90日内支付至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3%质量保证金在合同约完成并签订最终结算协议,确认无任何质量和安全问题后,六个月内一次性无息返还但质保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供方对产品的质量应承担的保证责任和损失赔偿责任。
付款方式:现金转账、电子承兑汇票或中交供应链票据产品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或中交供应链票据产品支付比例不低于每期材料款的50%,期限为6-12个月。金融票据的贴息和相关费用由供方承担。
合同履行期间供方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税率为13%,除国家政策调整以外,一律不做调整。
四、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供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有关质量要求,同时满足业主、监理和需方对该材料质量提出的合理要求。
五、报价单的递交
5.1 报价单递交的时间为: 2024年12月5日18时前。报价接收邮箱: ****@qq.com ,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
5.2逾期未提交的报价单,视为放弃报价。
六、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 ******南过境线(吴圩机场至****线段)公路总承包项目部
联 系 人: 袁部长
电 话: 155****6869
联系地址: **壮族自治区**市**塘区金陵镇******南过境线(吴圩机场至****线段)公路总承包项目部
1 | 石渣 | 116000.****0000 | 立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