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和平社区建兰街10号(原新兰街16号)招租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市坪****社区建兰街10号(原新兰街16号)招租 |
起始日期 | 2024年12月03日 00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4年12月16日 23时59分59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省**市坪****社区建兰街10号(原新兰街16号) |
面积/数量 | 555.025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资产性质 | 商业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5年(具体合同起止时间以实际 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为准,合同一签五年) | 免租期 | 3个月(含在租赁期限内)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签订合同期限 |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30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43,920.95元/月(即按一层110元/月/㎡,二层65元/月/㎡,三层55元/月/㎡折算) | 租金的递增 | 租金每年递增一次,递增3% |
租金支付方式 | 其他(自计算租金之日起每2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每个支付周期开****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租金,由招租人直接向承租方开具非税收入缴款通知单,将物业租金上缴财政非税账户。) | 资产用途限定 | ****商铺) |
履约条件 | 1、考虑到本物业实际现状,承租后不得用于经营餐饮;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得转租。其他履约条件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合同,以实际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 ||
其他补充说明 | 一、招租面积共555.025㎡,其中一层建筑面积206.245㎡,二层建筑物面积205.11㎡,三层建筑面积143.67㎡。现状为空置,物业移交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线上应答,有意愿参与本项目公开招租活动的意向承租人可在报名期间自行下载招租文件,并按照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准备应答文件。 1.意向承租人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将交易保证金¥87841.9元(大写:捌万柒仟捌佰肆拾壹元玖角)汇入到指定账户,汇款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应答无效。 2.意向承租人须根据平台操作指引在截止时间前完成应答文件的上传,上传应答文件截止时间详见网站交易公告开标时间,应答文件格式及要求详见公告附件,逾期上传的应答文件视为无效应答文件。 3.质疑事项:意向承租人认为谈判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于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 4.澄清事项:****集团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通过网站公布,不足3日的,应当顺延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5.意向承租人认为交易公告或交易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的,可于公告期内采用书面****集团咨询或反馈。 三、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按照竞争性谈判(最高价法)组织。 四、现场踏勘 现场踏勘时间:报名前,意向承租人可联系招租人进行现场踏勘了解项目情况以及周围环境,无论意向承租人是否查看标的,意向承租人投标时均视为已充分了解并认同标的物现状,成功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放弃承租、拒签租赁合同。 现场踏勘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755-****3599。 五、交易服务费 1.交易服务费按照《关于印发********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号)要求收取,由成交人支付,成交人未交纳交易服务费的,取消成交资格,将成交人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后余额划转至招租人账户; 2.成交人应在交易结果公告期满后按照《缴费通知书》****集团支付本次交易服务费,成交人支付交易服务费后,****集团向成交人发放《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成交人根据《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与招租人签订合同。 六、交易保证金的处理 1. 交易结果公示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未成交的意向承租人的交易保证金,****集团将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按原路径退回。 2. 租赁合同签订后,****集团提供《转账委托书》,交易集团在收到的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人的交易保证****公司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大于交易保证金金额时,由成交人补齐差额;成交人的交易保证金如需原路退回,****集团提供履约保证金转账凭证,交易集团在收到的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按原路径退回。 |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履约保证金金额 | 履约保证金按成交月租金的2倍收取,租赁合同到期且承租方交清全部应付租金并交还物业后无息退还。 | 其他 | 承租单位承担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物业管理费、电费、水费、排污等相关费用。 |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财政局批准,并按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后,按公开招租挂牌条件出租给唯一报名者。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公告期限。 |
项目日程
谈判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18日 10时00分00秒 | 澄清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15日 10时00分00秒 |
质疑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16日 23时59分59秒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线上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xinyongfuwu/?navPage=4)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以********公司查询结果为准); 3.意向承租单位在近三年(若意向承租单位成立不足三年,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的处罚,且不存在恶意拖欠租金、水电费等行为(提供承诺书)。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一)由意向承租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下述证明材料均须加盖公章,须在报名期间上传至阳光租赁平台-报名资料中):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参考格式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3、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参考格式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4、意向承租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集团****公司在报名时间截止后查询,****集团查询为准的证明材料: 1、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xinyongfuwu/?navPage=4)渠道查询意向承租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信息; 2、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以阳光平台系统查询的到账时间为准)。 注:公告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意向承租人,****集团对意向承租人进行资格审查;公告期满,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意向承租人,意向承租人在系统提交的证明材料(报名资料)仅作为初步审查,资格审核通过以评审专家评审意见为准。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公司 | 地址 | **市**区龙田街道**西路11号益科大厦A座办公12层 |
联系人 | 杨工;李工 | 联系方式 | 0755-****4494;0755-****9116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办事处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87,841.9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com/ggzy/center/#/login) | ||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 | 2024年12月16日 23时59分59秒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1.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根据《****政府物业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深坪府〔2020〕18号)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公司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 2.招租人在交易公告及交易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招租人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招租人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 3.意向承租人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人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4.交易公告中已注明该物业房地产证情况,意向承租人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知悉并认可该物业的房地产证情况,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5.承租人需完成本物业消防手续,并由承租人承担费用,报名参加物业招租的承租人不得以租赁物业消防未验收、主体未验收向招租人提出赔偿(补偿)的要求。 6.承租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人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招租人。 7.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负责,承租人装****政府或招租人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招租人。 8.若物业因城市建设规划或城市更新改造需要拆迁,招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承租人应无条件配合,且不得以此为由向招租人主张赔偿或补偿,因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造成承租人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9.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人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招租人提出赔偿(补偿)。 10.成交人应在《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30个工作日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放弃成交资格,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招租人有权重新出租物业,无需对成交人承担赔偿责任。 11.意向方应充分对出租的物业进行现场踏勘、测量、确认现场情况,标的物业按现状进行出租,物业计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偏差的,不影响出租物业的成交租金金额。 12.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招租人与原承租人的相关物业纠纷、招租人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交易平台无关。 13.意向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承租资格,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集团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按照招租人要求处置剩余保证金。****集团造成损失的,意向承租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3.1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 13.2在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或存在未按交易文件要求签订合同等不参与后续交易活动情形的; 13.3经相****委员会认定响应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13.4经相****委员会认定响应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 13.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或违反交易文件约定情形的。 14.意向承租方须充分知悉,报名期间可在阳光租赁平台取消报名,报名公告期满后,若成为唯一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须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租赁价格不低于招租公告中设定的招租底价。若未按照相关规定与招租人进行签订的,招租人有权扣除交易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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