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芜宣机场机场路东延伸工程二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区太行山路117号
成交费率:4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芜宣机场机场路东延伸工程二审
服务范围:芜宣机场机场路东延伸工程二审服务,本项目路线走廊带总体呈东西走向,全线长 2.201km。按照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兼城市主干道,中标价1.27 亿元,包括公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等。
服务要求:根据国家标准以及采购人要求,对芜宣机场机场路东延伸工程进行二审。
服务时间:从服务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施工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完成,出具竣工结算审核报告时止。
服务标准:依据相关国家标准、法律法规及采购人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静文、程千萍、周天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1)按中标金额计算(代理服务费计算公式:若中标金额 100 万及以下:中标金额×1.2%)。如代理费计算低于 3000元的按 3000 元支付
收费金额:3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投标单位情况:(1****集团有限公司:服务时间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2)**筑脸全****公司:服务时间及实质性要求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3)******公司:竞争性磋商响应声明报价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3.成交供应商业绩:(1)**至**高速公路(审计二标段)全过程跟踪审计(含结算审计);(2)交通局农村路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项目;(3)**县土卡河至17号界碑公路路面改造工程竣工决算审计项目。
4.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湾沚区长三角五金城8号楼5楼。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行政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及质疑,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湾沚区行政三号楼10楼
联系方式:0553-****280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湾沚区长三角五金城8号楼5楼
联系方式:139****62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祥祥
电话:139****6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