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备库房建设工程(第二次)(项目编号:****)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装备库房建设工程(第二次)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 ,建设资金来源为 (上级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 装备库房建设工程(第二次)(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2.2建设地点: ** 市 ** 区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0144.90 (元)超过该控制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2.4计划工期: 27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2.5招标范围:**装备库房(一层钢架结构)5个和值班室1个,建筑面积共计9852平方米,配套水电、消防等附属设施,具体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2.6其他:无。
2.7质量要求:质量标准须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近三年内有类似工程业绩(即2021年10月01日至今,具有合同额2500万及以上或建筑面积9000㎡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以竣工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一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3.3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须提供承诺书。
3.4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注:须提供承诺书。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3.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军队采购网”列入军队投标人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投标人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提供相应网站截图)
3.7经营状态:在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3.8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9外地进京企业和项目经理须在**市已备案。****住建委备案的证明材料)
3.10财务要求:投标****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三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附注等。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2021-2023年。
3.11其他事项说明:中标(成交)人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后,需严格无条件按招标人规定的日期进场施工,如因中标(成交)人自身原因未进场施工,招标人将以日历日为单位,延后进场1日扣除合同价款的1%,最高不超过合同价款的10%。投标人需要就本条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投标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2 月 3日至2024 年 12 月 7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11 时,下午 3 时至 5 时(**时间,下同),在 **市**区 报名登记。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计划于 2024 年12 月 3 日至 2024 年 12 月 7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3 时至 5 时,在 **市**区 持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保密承诺书、企业信息登记表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8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市**区东大街66号院开标大厅(采购机构)。
7.2 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媒介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
地 址: **市**区
邮 编: 101100
联 系 人: 曲助理
电 话:153****0220/010-****8632
传 真:
电子邮件: ****@qq.com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