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我校**校区门店对外公开招租,诚邀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参与竞租,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竞租门店概况
此次招租标的为******校区门店,详见下表。
竞租门店 | 经营范围 | 使用面积(㎡) | 招租底价 (元/年) | 竞租保证金 | 备注 |
东园1号门店 | 除有明火的现场制售商品外的其他经营项目 | 27 | 48600 (150元/月/㎡) | 0.5万元 | |
东园5号门店 | 27 | 48600 (150元/月/㎡) | 0.5万元 |
重要说明:
1.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竞租人参考,标的新旧、质量、状况、性能、规格等均以实际交付时现状为准。竞租人应自行认真咨询、踏勘、核实,明确本次出租标的状况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接受出租标的现状。标的面积若与本公告披露的面积有出入,成交价不做调整。
2.经营业态不能超出招租方指定的经营范围,同时不得销售酒类、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及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商品,不得经营存在安全隐患的业态,不得作为库房使用。经营业态的最终****管理处所有。
3.东园1号门店装修时需将室外部分场地一并装修(详见附图),装修后可免费使用。
4.从第二年开始,年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基础上环比递增5%。
5.同一竞租人最终在**校区中租不得超过2个门店。
二、竞租人资格条件
(一)资质条件
合格竞租人可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在的独立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同时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相应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法人营****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法人需提交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近3年信用记录;自然人需提供报告时间为最近一年内的个人信用报告)
3.竞租人是法人的,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其他要求
1.以自然人身份竞租的,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一个家庭(含配偶及直系亲属)只能有一人参与竞租。
2.以法人身份参与竞租的,在该法人持有股份或任职的自然人、有控股关系或投资人为同一人的其他经营实体不能参与竞租。
3.本校教职工(含离退休、在编、人事代理、合同制、劳务派遣等)、在读学生不得参与竞租。
4.本次招租拒绝联合体竞租。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详细内容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