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下属单位2025-2026年度限额(20万元)以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及下属单位2025-2026年度限额(20万元)以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服务项目,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025-2026年度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市。
2.2工程类别:招标代理、造价咨询。
2.3招标范围:****(含下属单位)2025-2026年度单项服务费用小于20万元的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服务。其中:单项服务费用小于20万元的招标代理、标底编制(审核)服务入围5家,包括工程、货物采购、服务采购的招标代理,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制(审核)及相关服务等工作;单项审核服务费在20万元以下(不含追加费)的工程项目结算审计入围5家。以上合计入围10家,具体以委托人要求为准。如省或其他主管部门或招标人或委托人对项目有特殊要求的,招标人或委托人有权另选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服务机构。
2.4招标估算价:单项服务费用小于20万元。
2.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服务费报价及结算标准:
3.1 服务费计费基数标准:
(1)招标代理服务费:投标人按“3.5.1 招标代理收费项目及收费费率”收费×80%为基数,按下浮率报价。中标后,实际代理收费=按“3.5.1 招标代理收费项目及收费费率”收费计算的代理收费基准价×80%×(1-中标下浮率)进行结算。
注:①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每个项目的中标价作为计费基数。②招标代理服务费包括招标过程中的专家费、信息发布费、场地使用费、餐费、招标文件制作等一切支出费用(不包括交易服务费、公证费、审标费)。每年根据招标人要求开展不少于1次招标业务专业知识培训(具体培训次数及内容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此项费用包含在招标代理服务费用中,不再额外支付。③若项目招标失败(不论何种原因),需要重新招标的,招标成功的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只计一次;两次及以上招标失败后,业主采用其他采购方式的,费用按2500元计取,由委托人和最终的项目承接方协商解决。④****公司委托的劳务分包招标项目:进********中心或**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招标的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参照“3.5.1 招标代理收费项目及收费费率”收费收费×80%×50%×(1-中标下浮率),最高按10000元/个计算收取;自行组织的劳务分包招标项目使用招标代理的按2500元/次计。⑤招标时无法确认造价或年度招标项目无招标预算价的,则按5000元/个计取。⑥单个招标代理项目,经计算后费用低于5000元的按5000元/个计算收取。
(2)标底编制(审核)服务费:参照“3.5.2造价咨询项目及收费费率”收费×65%×(1-中标下浮率),单个预算编制费经计算后费用低于2000元的按2000元/个计算收取。
(3)项目结算审计服务费:按“3.5.2造价咨询项目及收费费率”收费×60%×(1-中标下浮率),因其它原因造成服务期**不再追加相关费用。项目结算审核服务费用不足1000元的,按保底价1000元(该费用不做下浮)计取。甲供设备和主材等结算审核的费用按2500元/每项工程(该费用不做下浮)计取。项目超过5%以外的核减、核增费按(“3.5.2造价咨询项目及收费费率”收费中工程结算审核(追加费用)收费标准计算,由施工单位承担,建设单位可代扣。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企业资质要求: /
4.2企业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业绩:
(1)投标人自2021年10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施工中标价1000万元(含)以上的水利工程项目招标代理的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能体现业****交易中心的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截图;上述证明材料无法体现业绩要求内容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加盖业主公章)。
(2)投标人自2021年10月1日以来(时间以定案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施工审定价1000万元(含)以上的水利工程项目结算审计造价咨询的业绩。须同时提供造价咨询合同及结算审核定案报告复印件,时间以定案报告出具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审定价为准(加盖投标人公章);上述证明材料无法体现业绩要求内容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加盖业主公章)。
注:上述(1)和(2)业绩可在不同项目业绩中体现。
4.3项目负责人要求:同时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2018 年7月20日发布“建人[2018]67 号”文件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与一级等同)及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4年8月至2024年10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可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4年8月至2024年10****中心出具的社保****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
4.3其他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
(2)近五年内(2019年1月1日至今)无不良行为记录(指针对企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4.4是否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
5.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
地点(网址):**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com
方式:投标人登陆**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com ,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在**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主页“供应商入口”登录后,点击【网上报名】-【项目报名】,找到对应项目,点击报名。完成后在【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中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元):0
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6.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6.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3日09:30(**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交易,投标人须通过**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提交到**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com)。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3日09:30(**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com )
7.其他有关内容
7.1投标保证金:10000元。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将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缴入该虚拟子账号。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2日15时整。
投标保证金退还期限: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结果公示无异议结束后5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
如投标人选择电子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登录**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详见“**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指南”https://ygcg.****.com/detail?articleId=353)。
7.2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
7.3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设技术标)。
7.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3日09:30时,地点为**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com)。
8.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性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系统使用费
**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com)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本项目成交系统使用费为每标段1500元,由中标单位平均分摊支付。
供应商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中标)资格。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越**华滨路102号
联系人:凌工
电话:0575-****0280
代理机构:****
地址:**市越****北路80号**大厦C幢309室
联系人:栾雪明
电话:178****7795
监督机构:********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陈工
电话:0575-****0273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