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蓝田县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2月2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环境局关于2024年12月2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02 11:1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环境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2日—2024年12月8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 话:029-****9592
传 真:029-****9606
邮 编:710500
通讯地址:**市**县蓝水路24号
序号 | 批复名称 | 批复文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发文时间 |
1 | ****环境局 关于电弧增(减)材复合制造大规格弹用壳体部件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蓝环批复〔2024〕24号 | 电弧增(减)材复合制造大规格弹用壳体部件产业化项目 | **** | 2024年11月13日 |
2 | ****环境局 关于**县灞源镇北川河青坪村段山洪沟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蓝环批复〔2024〕25号 | **县灞源镇北川河青坪村段山洪沟治理工程 | ****水务局 | 2024年11月29日 |
3 | ****环境局 关于**县流峪河九间房镇韩坪村一、二组段山洪沟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蓝环批复〔2024〕26号 | **县流峪河九间房镇韩坪村一、二组段山洪沟治理项目 | ****水务局 | 2024年11月29日 |
相关附件:
蓝环批复〔2024〕24号关于电弧增(减)材复合制造大规格弹用壳体部件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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