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包号 | 招标内容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 (人民币万元,含税)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1 | 532nm固体激光器采购 | 2 | 套 | 55 | 合同生效后,中标人在6个月内完成交付及安装调试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说明:
★1.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若超过最高限价,其投标无效。
即日起到2024年12月5日止,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省**市**区**中路一段109号华创国际A座第41层4107-1号房。
人民币0元/包(售后不退)。
所有符合以上条件并愿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携带“1.4领取招标文件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现场办理领取招标文件事宜。
领取招标文件时的审核,仅作为领取文件的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资格符合****委员会判**论为准。
①参加本项目竞争性采购工作期间,****装备部门采取暂停、注销装备承制单位资格限制措施或列入军委装备发展部发布的严重、重大失信行为名单且尚在限制措施期内的声明函;
②投标时满足本项目关于联合体和代理商要求的声明函;
③与招标人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声明函;
(1)同时提供:①“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网页查询截图复印件;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网页查询截图复印件(无法在网站查询的,提供说明及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未被撤销的承诺函);③“信用中国(www.****.cn)”非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记录名单查询截图复印件;
说明:证明材料中证书及截图可为复印件或打印件,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保密承诺书及声明函须提供原件;上述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2024年12月20日9时30分(如有变更,另行通知),其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省**市**区**中路一段109号华创国际A座第41层4107-1号房(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指定专人送达现场,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2024年12月20日9时30分(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省**市**区**中路一段109号华创国际A座第41层4107-1号房(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www.****.cn)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地址:**省**市**区**中路一段109号华创国际A座第41层4107-1号房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谭靖雯、赵玲 联系电话:155****5279、177****4840
传 真:/
电子信箱:****@163.com
询问质疑受理部门:****
联 系 人:谭靖雯 联系电话:155****5279
投诉受理部门:********管理处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731-****0543/545
联系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