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保部令 第4号)有关规定,****建设项目需要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姚秀兰,137****5490
建设地点:**市**区秀全街永祥路11号
生产规模:主要从事海棉、汽车内饰包覆件、改装车辆的生产与销售,设计年产海绵50万件、汽车内饰包覆件50万个、改装车辆86台。
评价单位:******公司
地址:**市**区建设北路222号3栋16单元101房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胡工,199****1282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2、废气: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投料废气、发泡罐大呼吸废气、发泡、脱模废气、发泡机头清洗废气、机加工废气、焊接废气、打磨废气、车厢涂装废气、小零部件涂装废气、开料废气、木工加工废气、厢体合成废气、食堂油烟。
3、噪声:本项目的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运行噪声,源强约在70~85dB(A)。
4、固体废弃物: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及废油脂、废包装材料、海绵边角料、布料边角料、金属边角料及金属粉尘、焊渣及收集粉尘、废打磨纸、木材边角料木屑粉尘、废滤芯、投料粉尘、废原料桶、废油性涂料桶、废矿物油及废油罐、废清洗剂、漆渣、水帘柜更换废水、高效水帘更换废水、废抹布、手套、废吸附棉、废活性炭。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食堂废水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后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处理厂进行统一处理,尾水排入天马河。
2、废气治理措施
投料废气经车间加强通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发泡罐呼吸、发泡、脱模、发泡机头清洗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机加工废气经车间加强通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焊接废气采用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打磨废气经自然沉降、加强通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2#厂房喷烤漆房废气经高效水帘预处理后与1#厂房喷漆房废气经水帘柜预处理后工经采用“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开料废气经集气风管收集后通过滤芯除尘系统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木工加工废气经沉降及车间通风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厢体合成废气经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气筒DA003排放。
3、噪声治理措施
对生产车间合理布置,并对机械进行了减振、隔声等工程措施。
4、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
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餐厨垃圾及废油脂交由有相关处理能力的单位回收处置;废包装材料、海绵边角料、布料边角料、金属边角料及金属粉尘、焊渣及收集粉尘、废打磨纸、木材边角料木屑粉尘、废滤芯、投料粉尘分类收集后,****公司综合利用;废原料桶、废油性涂料桶、废矿物油及废油罐、废清洗剂、漆渣、水帘柜更换废水、高效水帘更换废水、废抹布、手套、废吸附棉、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食堂废水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产生的污水不直接外排到地表水环境,不会对周边水体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2、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运营期间不开采地下水,不向地下水环境排放有害有毒物质,无大型地下建筑,项目地下水存在污染的情况主要是化粪池等管网设施的破裂导致污水的下渗,通过分区防治、采取防渗措施,项目对地下水产生影响较小。
3、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厂房喷漆房废气密闭负压收集后经水帘柜预处理后与2#厂房喷烤漆房废气密闭负压收集后经高效水帘预处理后共经一套“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1排放;3#厂房发泡罐大呼吸、发泡、脱模、发泡机头清洗废气密闭负压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有组织排放的总VOCs符合**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表2第二时段总VOCs排放限值;二甲苯符合**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表2第二时段“甲苯与二甲苯合计”排放限值;“二甲苯+三甲苯+苯乙烯”符合《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苯系物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MDI、PAPI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符合**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厂界二级新扩改建项目排放限值及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投料、配料废气无组织排放;机加工、打磨、木工加工废气经沉降及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于车间内;焊接废气采用移动式烟尘净化器捕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开料废气经滤芯除尘系统处理达标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排放的VOCs、二甲苯、三甲苯执行**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苯乙烯、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厂界新扩改建项目二级标准值;颗粒物、锰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VOCs排放符合《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标准。
本项目各类废气经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后均能达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各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在切实落实各项隔声和减震等降噪措施后,项目各厂界噪声预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5、固体废弃物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固体废物分类妥善处置和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餐厨垃圾及废油脂交由有相关处理能力的单位回收处置;废包装材料、海绵边角料、布料边角料、金属边角料及金属粉尘、焊渣及收集粉尘、废打磨纸、木材边角料木屑粉尘、废滤芯、投料粉尘分类收集后,****公司综合利用;废原料桶、废油性涂料桶、废矿物油及废油罐、废清洗剂、漆渣、水帘柜更换废水、高效水帘更换废水、废抹布、手套、废吸附棉、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固体废物采用上述处理措施后,对环境影响不明显。
6、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项目运营过程中存在的风险物质尚未构成重大危险源,项目应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当出现事故时,要采取应急措施,以控制事故和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做好事故发生后的次生环境问题的处置工作。项目通过设置围堰、采取防渗措施等,可有效降低物料泄漏环境风险对环境的影响,尽量避免发生泄漏事故时对附近水体、大气环境造成威胁,其环境风险是可控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为让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有更深入的了解,公众可查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及公众意见表及可从以下链接下载(链接: https://pan.**.com/s/10JF2VdvvYy2NnG-kQs5mYApwd=mnq7 提取码: mnq7),纸质版可联系我司或环评单位获得;
2、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范围内的所有居民及单位;
3、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公司,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我公司和环评单位将对反映的意见认真核实、对待,对良好建议我们将积极采纳,并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公示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恳请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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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12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