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商业大道北(二期)地块建设项目_**区商业大道北(二期)地块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03
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区商业大道北(二期)地块建设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区商业大道北(二期)地块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 | ||
标段(包)名称 | **区商业大道北(二期)地块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市**区**街道商业大道北 | ||
资金来源 | 国有或集体投资 | 资金来源构成 | 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37853.34平方米,可建设用地面积30,818.61平方米。代建道路2885.41平方米,代建绿地4149.32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为92713.3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3553.04平方米。本项目最大单体面积约18000.00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高度约为78.8米,建筑最大层数为25层,最大跨度为9米。建设内容包括:①、地块一总计容为43758平方米,其中商业住宅计容42058平方米,肉菜市场计容1500平方米,物管用房计容200平方米,可售配套车位527个;②、地块二安置房计容47046平方米,配套车位570个;③、地块三公建配套设施计容1909.36平方米(最终指标以有关部门批复为准)。 | ||
招标内容 | 完成本项目设计、施工等工作(具体详见合同约定条款)。 | ||
工期(交货期) | 636个日历天(设计工期包含在内)。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49151.990099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事务所资质。 3.1.2施工资质: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附件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确定联合体主办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2.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5项人员不得兼任。 3.2.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3.3 拟派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3.3.1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投标人拟委托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应委派具备相应资格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在投标登记****交易中心对投标人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进行锁定。 3.3.2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拟担任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3.3投标人(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专业人士。 3.4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商行****管理部门核发的法****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为普通合****事务所的,****商行****管理部门核发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为单独投标的**企业的,需持有在**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②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③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④资格审查前,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须在**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技术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企业信息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分工对应企业库内登记信息)。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86.html)。 ⑤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3.6投标人不是本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投标人须承诺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投标人自行以承诺函形式承诺,格式自拟) 注:(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则投标人选择企业库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招标人不得随意增加内容大致相同格式有细微差别的投标文件格式,不得随意增加签字、加盖实物印章等内容,避免因招标文件前后不一致或细微的格式错误引起投标文件被废标,增加投标人负担,影响招标投标活动。 (2)依据《****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详见链接:http://zfcxjst.****.cn/xxgk/wjtz/content/post_****220.html),自2021年1月1日起,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企业参加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的投标,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专业人士担任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满足前述内容的**企业及**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 (3)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投标人拟委托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应委派具备相应资格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在投标登记****交易中心对投标人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进行锁定。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无资格业绩要求。 | |||
其他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公司网站(https://www.****.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3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23日 10时3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23日 10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2024年12月23日 10时30分 | 开标地点 | 第2****交易部) |
发布公告媒介 | ****公司****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cn/) | ||
招标人 | **** | 联系地址 | **市**区秀全街宏发南路11号第四层307号铺 |
招标人联系人 | 江工 | 联系电话 | 020-****5146 |
招标代理机构 | **** | 联系地址 | **市**区流花路85号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邓工 | 联系电话 | 020-****3560 |
招标监督机构 | **市**区建****管理中心 | 联系电话 | 020-****7092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建设局企业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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