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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煤炭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采购标的物:煤炭(**及**产混煤)。
2.2数量:采购数量3000吨。
2.3质量标准及要求:基准热值(收到基低位发热值)≥4500大卡/公斤、硫分≤0.5%、全水分≤9%、20%≤挥发分≤30%、灰分≤35%、粒度≤50毫米。具体质量标准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4煤炭产地及运输方式:**、**;汽运或火运(送货制,卖方负责装车、运输等一切事宜及费用,运输途中所发生的一切风险、污染等责任、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2.5最高投标限价0.151元/兆卡;高于最高限价即为废标。以“元/兆卡”形式(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按在买方煤场交货、一票制报出含税单价(含13%增值税专用发票)。
2.6交货期:按招标人通知要求分批交货,5个日历天内完成。
2.7交货地点:**省**市******煤场。
2.8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伍万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服务,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经营范围中必须有煤炭销售。
3.2投标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投标****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全、重大质量问题;且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4投标申请人具有煤炭销售业绩(业绩要求2021年12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开标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并盖章备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4年12月3日至 2024年12月4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 2 时至 5 时(**时间,下同),到****购买招标文件。投标申请人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1)、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若法定代表人购买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委托代理人购买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5日9时00分,地点为:****二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媒体
本公告发布媒体:**信息港。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市**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街道丽都景苑13-1516号
联系人:彭女士/电话:180****6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