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届区市党委历次全会精神和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全市夜间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发展夜间经济区”部署要求,《****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拉政办发〔2024〕16号),市商务局印发了《****示范区、示范点认定和补助标准(试行)》(拉商发〔2024〕235号),为确保认定工作及审计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拟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系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选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具备咨询、审计资质等开展前述工作的相应资质以及跟踪审计经验,近3年在咨询、审计工作中未发生严重失误;
4.具有素质过硬的专业团队,工作认真负责、能吃苦,服务协调和保密意识强;
5.自****政府部门监督管理,提供专业咨询、审计方案且执行到位,做到实地审核并对审计结果负责。
二、工作任务
安排专业人员按照《**市****示范区、示范点工作方案》,市商务局印发了《****示范区、示范点认定和补助标准(试行)》对企业提交资料进行审核、现场复核,提出认**果及建议,认定后根据认定主体提供的材料出具专业审计报告。
三、申报材料和要求
(1)营业执照、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照、证书复印件;
(2)国家、省级、市级信用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打印件);
(3)提供报价明细单;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服务承诺书(在项目履行期间若因供应商原因造成项目无法按时完成,期间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本项目终止,在项目执行期间所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供应商需委派专人对政策进行了解。供应商须提供相关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6)响应承诺书:供应商须提供相关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7)相关资料均需盖章并加盖骑缝章处理,封面注明“****示范区、示范点认定及审计、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四、申报截至时间
申请材料递交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不再受理,有效期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止时间2024年12月4日(星期四)17:00。
五、材料递交地点
****市场体系建设科205办公室(**市**区**大道69****政府)。
联系电话:0891-****7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附件 ****示范区、示范点认定和补助标准.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