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2-02 08:40:58
****公开竞价采购公告
(**晚籼谷采购****1210)
****中心市场(受托方)受****(委托方)委托,兹定于2024年12月10日09:30在**网上粮食市场(http://www.****.com/)举办网上竞价采购交易活动,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价交易采购品种及数量:
1、品种名称:晚籼谷; 生产年份:2024年;产地:**、**、**、**;暂定数量200吨(具体数量以开标当日为准)。接收方:苍**柘园1仓(具体库点以开标当日为准.),质量要求:符合三等及以上国家质量标准,水分≤13.5%,杂质≤1.0 %,黄粒米≤0.3%,互混率≤5%,整精米率≥44%,出糙≥75.0%,谷外糙米≤2.0 %,脂肪酸值≤18.0mgKOH/100g干基,色泽、气味正常,无泥芽谷,无霉变,无陈粮互混,无虫粮,其他食品安全指标符合食品安**家标准(GB2761-2017、 GB2762-2017、GB 2763-2021)规定的限量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
2、中标方发运的粮食必须符合本细则约定的质量、品质和食品安全标准及上述质量特别要求,质量指标达不到要求按退货处理,并承担相关一切费用。
二、时间及交易对象: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9日16:30前。
2、竞价交易时间:2024年12月10日09:30。
3、竞价交易人条件: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生产资格的法人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本次竞价交易会进行竞价交易。
三、报名须知:
1、参与竞价交易人在报名前,已视为全面承****中心市场《网上竞价交易规则》。
2、网上报名在**网上粮食市场(http://www.****.com/)首页“交易中心”入口进行。
3、现****中心市场进行用户注册、竞价交易报名和交纳保证金等相关手续,请致电0577-****5921咨询。
四、预交保证金:
保证金到账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
1、按拟交易数量,预交14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
2、按拟交易数量,预交10元/吨的交易费保证金。
3、保证金必须在2024年12月09日16:30****中心市场指定帐户:
户名:****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支行;
银行帐号:330********050001029
五、保证金赔付约定:
1、除违反交割细则中重要申明中约定的退货事项,中标方不得无故拒收。如中标方无故拒绝接收货物又未提出书面说明的,****中心市场有权将相应于数量的履约保证金(140元/吨)全额赔付给委托方。
2、竞得方违反本标书重要申明中的约定或违反逾期提货时限的,****中心市场有权将相应于数量的履约保证金(140元/吨)全额赔付给委托方。
3、委托方不能按约按期交货的,视为违约(由不可抗力情况所导致的交货延期除外)。****中心市场将把违约部分相对应的履约保证金支付中标方作为赔偿。
4、在本合同期限内如产生价格和意外等风险,竞得方不履行本协议,委托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每吨140元),并解除合同。
六、特别说明:
1、本次竞价采用网上竞价交易方式,交易每次最小减价幅度为2元/吨,中标价含税含发票。
2、合同签订:交易****中心市场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人须在3日内凭中标通知书与****签订《竞价销售购销合同书》。
3、交易手续费(服务费)收取标准:按网上实际交易额的1.5‰分别向委托方和中标方收取手续费(服务费)。中标的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毕后退还(不计息),不中标的在会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4、因各地存在网络延时的可能,建议客户不要在倒计时的最后时刻点击报价,以免造成价格报送无效。
5、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请客户报价时务必使用IE浏览器或360浏览器等其他安全浏览器进行操作,以免影响正常交易。
七、其它:
《网上竞价交易规则》、《标的详情》、《粮油交割细则》等交易文书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竞价人交易前应一并查看,一旦报名视作承认并须切实履行,如合同履行过程发生争议,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书面说明申请本市场调解。如调解不成,买卖双方可向买卖合同签订****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联系咨询:
****中心市场:
信息部:张豫豫135****2264,0577-****5921;
财务部:0577-****5918;
传 真:0577-****5921;
委托方****联系电话:
刘思梦:0577-****7861
特此公告。
****中心市场
2024年12月02日
苍**储备晚籼谷公开竞价采购交割细则
(**晚籼谷采购****1210)
一、数量、质量要求:
1、品种名称:晚籼谷; 生产年份: 2024年; 产地:**、**、**、**;数量:暂定数量200吨(具体数量以开标当日为准.) 。接收方:苍**柘园1仓(具体库点以开标当日为准.);2、质量要求:符合三等及以上国家质量标准,水分≤13.5%,杂质≤1.0 %,黄粒米≤0.3%,互混率≤5%,整精米率≥44%,出糙≥75.0%,谷外糙米≤2.0 %,脂肪酸值≤18.0mgKOH/100g干基,色泽、气味正常,无泥芽谷,无霉变,无陈粮互混,无虫粮,其他食品安全指标符合食品安**家标准(GB2761-2017、 GB2762-2017、GB 2763-2021)规定的限量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
2、中标方发运的粮食必须符合本细则约定的质量、品质和食品安全标准及上述质量特别要求,质量指标达不到要求按退货处理,并承担相关一切费用。
二、交货办法:
1、供货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18日前完成。未按期完成供货量委托方有权终止履行合同,中标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2、中标方送货前必须事先与接收方协商确定送货时间和数量,并以双方的手机短信发货通知(或书面通知)为准,(中标方在信息中须注明发货时间、数量、地点,委托方回复应予以明确答复)。
2、交货地点:苍**柘园1仓(具体库点以开标当日为准.)。
3、交货方式:仓内交货,由竞得方将散装粮到库内扒平达到采购方要求,一切费用及风险由竞得方负责。实物交割数量以过地磅数量为准。中标方应派员(中标方出具委托函)到委托方接收库点监磅确认数量,如不派员视同认可。
4、验收办法:a、中标单位随车提供出厂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单,来粮经委托方仓口车板质量预检合格方可办理接收入库手续,当车质量指标达不到要求的按退货处理,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方承担。b、检斤:入库数量以委托方接收仓库入库实际数为准。c、检质:以第三方有资质质量检测机构满仓鉴定检质为准。如对满仓鉴定检质结果有异议,可由第三方有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对另一份封存的样品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如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将其中一份封存的样品送交浙****检验中心检测,检质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对检质最终结果不承认一方的视为违约,按违约责任处理。
5、接收方必须提供的相关服务与承诺:中标方送货时应在接收**常工作时间范围内,接收方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应及时向中标方提供装卸服务(正常天气情况下,因质量问题需要会验的、遇人力不可抗拒情况的除外)。
三、结算办法:
1、货款结算方式: 自行结算 ;
2、中标方交货完毕后,按粮食接收数量开具发票,委托方待有资质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支付货款。
3、若检验不合格,则由中标方在规定时间内换货,否则,没收保证金,对超标粮食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费用自付。
四、其他说明:
1、本次成交价指送到交货指定仓库的价格(含税)。
2、中标方提供正式税务发票,有关印花税等税款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各自自行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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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