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要求,经****审议,2023年度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95家(不含待复核)通过等级审定,现将通过审定的2023年度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结果公示如下:
一、5A级社会组织(27家)
****协会
**省家居建材商会
**省婴幼****行业协会
****协会
**省潮商会
****协会
**省**商会
****促进会
****协会
**省风****协会
****协会
****协会
广****协会
******协会
****协会
**省水利学会
**省电机工程学会
**省药学会
**省环境科学学会
**省食品学会
广****学校
****科学中心
**省****研究院
****大学****基金会
****基金会
****学院****基金会
****基金会
二、4A级社会组织(18家)
**省****商会
**省****商会
****协会
******促进会
**省**商会
****协会
**省****商会
****协会
****协会
****研究院
**省惠****评估中心
****基金会
****基金会
**省****学校发展基金会
****大学****基金会
广****基金会
****基金会
广****基金会
三、3A级社会组织(26家)
****协会
****协会
**省****商会
广****促进会
******社联合会
**省****商会
****协会
****协会
**省规划师建****协会
****协会
**省测绘学会
**省土地学会
****研究会
**省图象图形学会
****研究院
广****服务中心
广****研究院
广****基金会
****基金会
****大学****基金会
****基金会
****基金会
******基金会
****中学****基金会
****基金会
广****基金会
四、2A级社会组织(10家)
**省电脑商会
****协会
**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
****交流中心
****大学****基金会
******基金会
**省****基金会
****基金会
****基金会
****协会慈善基金会
五、1A级社会组织(14家)
****协会
**省汽车保修设备商会
**省****商会
****联合会
****协会
**省航海商会
******研究院
**聪韵棋院
广****基金会
****基金会
****基金会
****基金会
****基金会
******基金会
本次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以上评估等级结果有异议,请向****办公室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过期则不受理。
联系人:张树焕、王庆森
联系电话:020-****0997、****0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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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