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浙民养〔2024〕87号)工作要求,结合**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我县养老服务“爱心卡”服务机构和爱心商家白名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对象
1.养老服务“爱心卡”服务机构:为全县“爱心卡”持卡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助急等多种养老服务。
2.爱心商家:商家根据经营范围,结合自身优势,为全县“爱心卡”持卡老年人,提供一定的服务优惠折扣或其他增值服务。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实施区域:文**全域。
2.项目内容: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助急等多种养老服务以及爱心商家提供的优惠服务。
3.项目期限:有效期限为1年。如当年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可续签1年。
三、报名条件
申请入驻的“爱心卡”服务机构和爱心商家需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主体依法登记。服务机构须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具备从事养老服务相关营业范围的社会组织,或在市监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市场主体。
2.申报主体资质齐全。服务机构与爱心商家须具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基础设施和设备,拥有独立的运营团队,能够提供完善的运营和售后服务,需在服务辖****服务站点。
3.自觉接受监督管理。服务机构应当接受****和属地乡镇双重管理,提供服务清单内各项服务内容或优惠服务内容,其团队应恪守工作规则,未经****审核同意,不得擅自开展超出项目服务内容;爱心商家应保质保量、诚实守信。
涉及财政资金居家服务机构另外公开招投标。
四、申报和评审事宜
1.申报材料:申请表(详见附件)、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登记证书(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服务项目所需的其他资质及材料。
2.提交材料:服务机构全套材料一式两份,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企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公章,纸质版送至****;爱心商家全套材料一式两份,负责人签字后送至****。如无法到场提交材料,申报单位应将本机构申报材料及相应凭证资料用文件袋密封装好,并将文件袋加盖申报机构公章邮寄至****。以上申报材料截止日期:2024年12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
3.组织评审:****联合属地乡镇和相关部门对上报的资料进行初审后,组织开展“爱心卡”服务机构和爱心商家评审会,择优确定首批入围名单。
4.结果公示:对符合的服务机构、爱心商家,由****发布结果公告,经公示确认后,纳入文**养老服务“爱心卡”服务机构和爱心商家白名单。发布征集结果公告,即视为签订框架协议,文**不再与服务机构、爱心商家签订书面框架协议。
五、退出机制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解除与服务机构、爱心商家签订的框架协议:
1.恶意串通谋取、提供虚假材料加入框架协议的,多次被老年人举报的;
2.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不履行框架协议义务或者履行框架协议不符合约定的;
3.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活动的;
4.被查实服务弄虚作假的;
5.约定的其他情形。
被取消征集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服务机构、爱心商家不得参加同一框架协议补充征集。
联系人:王巧莉;咨询电话:0577-****3650。
联系地址:******服务中心8楼(****8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