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受****委托,就“**市直财政统发工资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名称:**市直财政统发工资服务项目。
2.采购编号:****
3.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1)投标人应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非法人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前期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者隶属于同一总行、分行(或支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同时取消投标资格。
5.****银行****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在**市辖区(**区、**区、**区)范围内取得营业执照并依法设立总行、分行(或支行) ****银行****中心支行认定的市直****银行****银行、******社、******社等金融机构。
6.****银行****委员会或分支机构核发的《金融许可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纸质文件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子文件、复印件、扫描件、电话咨询、传真或电邮等方式无效****中心提出质疑。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获取(需携带《获取招标文件授权书》,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2月3日至12月9日的工作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
3.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市**区堤西路88号三楼)
4.售价:本项目不收取标书费。
1.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12月24日9:00时至9:30时。不接受提前、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
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9:30时。
3.接收投标文件地点:****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市**区堤西路88号三楼)。
4.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4日9:30时。
5.开标地点:****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市**区堤西路88号三楼)
招标人名称:****
地址:****门市**区华园中路21-23号
联系人:张燕芳
联系电话:0750-****949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门市**区堤西路88号三楼
联系人:周恩如
联系电话:0750-****006
附件:1.**市直财政统发工资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2.获取招标文件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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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