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署,****中心**疫情、****中心**生活必需品市场应急调控能力,确保中心**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充足、价格基本稳定。根据《****委员会 ****财政厅 ****农业农村厅 ****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城市冬春蔬菜储备工作的通知》(豫发改经贸〔2023〕676号)要求和我市惯例,2023年12月,流通消费促进科按照“动态周转、保持规模”的模式委托****、****商贸有限公司、******公司、**市世纪龙****公司、****集团****公司、******公司****公司6家企业,****中心**冬春蔬菜和重要民生商品储备项目,并签订储备协议。截止2024年10月30日,储备项目已全部执行完毕,经审核评价,除****自愿放弃此次补贴机会外,其余企业符合储备协议要求事宜。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结合评价结果,将储备执行情况公示三天,按照以奖代补方式,****商贸有限公司10万元、******公司5万元、**市世纪龙****公司2万元、****集团****公司2万元、******公司****公司1万元。谨对上述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扎实开展民生保供稳价工作表示感谢!
具体储备情况如下:
1.冬春储备协议期为2023年12月30日至2024年3月30日,2家企业共购进各类蔬菜23626吨,销售23001吨,进货总金额为5642.325万元。截止3月底,累计库存量为1329吨。
2.重要民生商品储备协议期为2023年4月25日至2023年10月15日,5家企业共花费64385.59万元,累计购进米6743.91吨、面13474.34吨、5L食用油70.44万桶、12盒装奶637.66万提、5连包方便面203.81万包、火腿肠1185.88吨、蔬菜39503.4吨;累计销售米5604.53吨、面10871.25吨、5L食用油59.94万桶、12盒装奶546.14万提、5连包方便面194.85万包、火腿肠838.18吨、蔬菜36671.2吨。截止10月底整体库存仍有米631.67吨、面1129.45吨、5L食用油7.06万桶、12盒装奶42.59万提、5连包方便面14.197万包、火腿肠73.69吨、蔬菜1163.7吨。
本次公示期为2024年12月3日-12月5日,公示期结束后,由市商务局流通消费促进科和财务科,按照局党组决议,依照财务规定拨付奖补资金。
工作纪律监督电话:****8359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