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新荣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退役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和拆除分类利用建设 项目(一期)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283MABXUL6J18 | 建设单位法人:杨桂贤 |
陈昭寰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市****工业园**市新****公司内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退役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和拆除分类利用建设 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85-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均不含原料为危险废物的,均不含仅分拣、破碎的)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4210-C4210-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市****工业园**市新****公司内 |
经度:112.350360 纬度: 22.940520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1-11 |
肇环建〔2024〕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3-2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1480 |
300 | 运营单位名称:**** |
****1283MABXUL6J18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1283MABXUL6J18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公司,******公司 |
914********947145X,****1203MA5506CT0A,****0605MA54GHUA6F | 竣工时间:2024-03-3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0-3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26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030QdZ38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处理1.5万吨退役动力锂电池 | 实际建设情况:年处理1.5万吨退役动力锂电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建设两条处理能力为0.35t/h拆解生产线:电池包→电池包绝缘检测→电池包放电→电池包清扫除尘→电池包溯源→拆上盖→拆高压线铜铝排→拆模组固定螺栓→吊出模组(拆上盖汇流排→拆低端侧板→单体电池绝缘检测不合格流向破碎筛分生产线,合格流向梯次利用生产线;拆BMS及元器件→收集冷却液→收集箱体) 梯次利用生产线:单体电池→分容→合格(不合格:破碎筛分生产线)→配组→入库→扫码溯源→组装→焊接→模组检测→老化测试(←BMS)→装盒→打码→最终检测→梯次产品 建设一条处理能力为1.5t/h的破碎筛分生产线:单体电池→放电→风干→撕碎→烘干→外壳分选→隔膜分选→一级粉碎→一级滚筒脱粉→二级粉碎→二级滚筒脱粉→研磨→圆振筛→铜铝分选机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一条0.7t/h拆解生产线:电池包→电池包绝缘检测→电池包放电→电池包清扫除尘→电池包溯源→拆上盖→拆高压线铜铝排→拆模组固定螺栓→吊出模组(拆上盖汇流排→拆低端侧板→单体电池绝缘检测不合格流向破碎筛分生产线,合格流向梯次利用生产线;拆BMS及元器件→收集冷却液→收集箱体) 梯次利用生产线:单体电池→分容→合格(不合格:破碎筛分生产线)→配组→入库→扫码溯源→组装→焊接→模组检测→老化测试(←BMS)→装盒→打码→最终检测→梯次产品 建设一条处理能力为1.0t/h破碎筛分生产线:单体电池→放电→风干→撕碎→烘干→外壳分选→隔膜分选→一级粉碎→一级滚筒脱粉→二级粉碎→二级滚筒脱粉→研磨→圆振筛→铜铝分选机 建设一条0.5 t/h极片破碎分选线:上料→撕碎机→破碎机→滚筒筛→破碎机→滚筒筛→研磨机→直线筛 |
变动情况:建设两条处理能力为0.35t/h拆解生产线和建设一条处理能力为3t/h的拆解线(与二期项目共用)变动为建设一条0.7t/h拆解生产线,变动原因:本项目回收的1.5万退役动力电池主要分为两种:单体电池和电池包,单体电池不需要拆解,检测满足要求后直接进入梯次利用生产线,不满足要求的直接进入破碎筛分生产线。根据实际生产情况0.7t/h的拆解线能满足一期项目的生产需求。该变动不涉及生产规模的增加,生产装置和设备的变化不涉及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和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因此不属于重大变更。 建设一条处理能力为1.5t/h的破碎筛分生产线变动为建设一条处理能力为1.0t/h破碎筛分生产线和建设一条0.5 t/h极片破碎分选线,变动原因:由于调试结果显示,破碎筛分生产线生产过程中容易出现问题导致停产检修,因此建设成两条生产线,总生产能力不变。其中处理能力为0.5 t/h的备用极片破碎分选线不涉及烘干和燃烧废气,产生的破碎粉尘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处理后经DA002排气筒一同排放。因破碎筛分线拆分为两条生产线导致部分设备增加,该变动不涉及生产规模的增加,生产装置和设备的变化不涉及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和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因此不属于重大变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保设施:生活污水、初期雨****公司厂区内已建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中心。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系统W2处理后循环****公司其他项目,不外排。 拆解破碎车间废气:撕碎、烘干废气经1套燃烧室+换热器+二级碱液喷淋塔+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处理,风量10000m3/h,处理后引至22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燃烧室的燃烧尾气随撕碎、烘干废气一并处理后引至排气筒排放;粉碎、筛分废气经3套布袋除尘器处理,总风量25000m3/h,处理后引至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梯次利用车间废气:除尘粉尘经2台双臂式滤筒烟尘净化器处理,单台风量5500m3/h,处理后直接于车间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经1台焊烟净化器处理,单台风量3000m3/h,处理后直接于车间无组织排放。 无组织废气:废水处理系统产生的臭气经自然稀释后无组织排放;车间异味经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噪声:选用低噪设备,采用“减振、消声、吸声、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生活污水、初期雨****公司厂区内已建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中心。生产废水:****公司废水处理系统(W1)和三效蒸发器设施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拆解破碎车间废气:撕碎、烘干废气经1套燃烧室+换热器+二级碱液喷淋塔+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处理,风量10000m3/h,处理后引至22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燃烧室的燃烧尾气随撕碎、烘干废气一并处理后引至排气筒排放;1.0t/h破碎筛分线中粉碎、筛分废气经3套布袋除尘器处理,总风量25000m3/h,处理后引至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0.5t/h的极片破碎分选线中粉碎筛分废气经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梯次利用车间废气:除尘粉尘经2台双臂式滤筒烟尘净化器处理,单台风量5500m3/h,处理后直接于车间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经1台焊烟净化器处理,单台风量3000m3/h,处理后直接于车间无组织排放。 无组织废气:废水处理系统产生的臭气经自然稀释后无组织排放;车间异味经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噪声:选用低噪设备,采用“减振、消声、吸声、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 |
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系统(W2)处理变动****公司废水处理系统(W1)和三效蒸发器设施处理,原因:废水处理系统(W2)未建设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显示本项目的生产废****公司废水处理系统(W1)和三效蒸发器设施处理后能达到环评批复审批要求,不属于重大变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1.512 | 0 | 0 | 0 | 1.512 | 1.512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288 | 6.16 | 0 | 0 | 0.288 | 0.288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生活污水、初期雨****公司厂区内已建的废水处理系统(W1)处理 |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限值 | 生活污水、初期雨****公司厂区内已建的废水处理系统(W1)处理 | 最大日均浓度化学需氧量30 mg/L、五日生化需氧量8.3 mg/L、悬浮物8mg/L、氨氮0.164 mg/L、动植物油0.68 mg/L | |
2 | 洗地废水、放电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废****公司废水处理系统(W1)和三效蒸发器设施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表1中的“冷却用水”和“锅炉补给水”标准限值 | 洗地废水、放电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废****公司废水处理系统(W1)和三效蒸发器设施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 最大日均浓度化学需氧量26 mg/L、五日生化需氧量7.2 mg/L、悬浮物10 mg/L、氨氮0.613 mg/L、总氮1.44 mg/L、总磷0.18 mg/L、石油类0.64 mg/L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DA001:燃烧室+换热器+二级碱液喷淋塔+除雾器+二级活性炭 |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标准限值;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均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氟化物、林格曼黑度均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标准限值;VOCs、非甲烷总烃均符合《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钴及其化合物符合《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其修改单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二噁英类符合《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中表3排放限值 | DA001:燃烧室+换热器+二级碱液喷淋塔+除雾器+二级活性炭 | 废气处理后排放口(DA001)颗粒物最大浓度值为17.7 mg/m3、最大速率均值为0.096 kg/h;二氧化硫最大折算浓度值为<3 mg/m3(低于检出限)、最大速率均值为<0.017 kg/h;氮氧化物最大折算浓度值为134 mg/m3、最大速率均值为0.21 kg/h;氟化物最大折算浓度值为1.02 mg/m3、最大速率均值为1.6×10-3 kg/h;林格曼黑度最大浓度值为<1级;镍及其化合物最大浓度值为8.7×10-3 mg/m3、最大速率均值为2.3×10-5 kg/h;VOCs最大浓度值为7.67 mg/m3、最大速率均值为0.040 kg/h;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值为9.11 mg/m3、最大速率均值为0.046 kg/h;钴及其化合物最大浓度值为N.D. mg/m3(低于检出限)、最大速率均值为6.0×10-6kg/h;锰及其化合物最大浓度值为2.00×10-2 mg/m3、最大速率均值为1.2×10-4 kg/h;二噁英最大浓度值为0.081 ng TEQ/m3。 | |
2 | DA002:4套脉冲布袋除尘 | 钴及其化合物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其修改单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达到**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 | DA002:4套脉冲布袋除尘 | (DA002)颗粒物最大浓度值为17.2 mg/m3、最大速率均值为0.20 kg/h;镍及其化合物最大浓度值为1.8×10-2 mg/m3、最大速率均值为2.3×10-4 kg/h;钴及其化合物最大浓度值为N.D. mg/m3(低于检出限)、最大速率均值为1.3×10-5kg/h;锰及其化合物最大浓度值为3.45×10-2 mg/m3、最大速率均值为4.4×10-4 kg/h。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选用低噪设备,采用“减振、消声、吸声、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选用低噪设备,采用“减振、消声、吸声、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 | 厂界昼间噪声监测结果为56.1~58.6 dB(A),夜间噪声监测结果为47.2~49.3 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暂存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要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的要求;属于危险废物的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及国家、省的有关规定,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应集中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生活垃圾集中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包装材料、除尘粉尘、拆解废物、焊接烟尘、废滤芯和废隔膜收集定期交由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单位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存放在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的要求。 废抹布手套、废机油及其包装物、冷却液、喷淋沉渣(含镍)、废布袋、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在厂内危险废物暂存间统一交由有资质单位**市新****公司处置,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内的专用场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及国家、省的有关规定。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公司的宿舍和食堂,给水系****公司厂区内管网,雨污分流,生活污水、初期雨****公司厂区内已建的废水处理系统(W1)处理,供气系****公司厂区内天然气管网,应急用****公司厂区内备用发电机,初期雨水收集池、 事故应急****公司厂区内初期雨水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公司的宿舍和食堂,给水系****公司厂区内管网,雨污分流,生活污水、初期雨****公司厂区内已建的废水处理系统(W1)处理,供气系****公司厂区内天然气管网,应急用****公司厂区内备用发电机,初期雨水收集池、 事故应急****公司厂区内初期雨水池,洗地废水、放电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废****公司废水处理系统(W1)和三效蒸发器设施处理回用。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 |
/ |
/ |
/ |
/ |
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