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清水河县窨子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使用林地的公示
索 引 号 | **** |
主题分类 | 林业 |
发布机构 | ****草原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4-12-02 |
公文时效 |
关于****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使用林地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12-02 16:22 文件下载
****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水务局以《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呼水字〔2023〕210号)文件予以批复。现将该项目建设使用林地事宜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拟使用**河县宏河镇范四窑村林业用地面积0.0679公顷,全部为乔木林地,林种为防护林,树种为油松、杨树。四至范围为①至X=547180,Y=****905;②至X=547173,Y=****891③X=547161,Y=****861;④至X=547159,Y=****852。林地权属为宏河镇范四窑村集体所有,林木权属为宏河镇范四窑村集体所有。
二、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社会稳定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对上述事宜如有异议,可在项目公示期间向建设单位、审核上报单位提出项目合理使用林地等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建设单位、审核上报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进行项目拟占用林地上报工作。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及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方式等向建设单位、审核****政府提出意见。
四、公示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3日)。
五、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
单位地址:**河县**镇滨**街
六、项目占用林地材料审核上报单位及联系电话
上报单位:****草原局
单位地址:**河县**镇**街
联系电话:047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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