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水河县潘三窑中型淤地坝工程使用林地的公示
索 引 号 | **** |
主题分类 | 林业 |
发布机构 | ****草原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4-12-02 |
公文时效 |
关于**河县潘三窑中型淤地坝工程使用林地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12-02 16:24 文件下载
**河县潘三窑中型淤地坝工程,经呼和****委员会以《关于对**河县潘三窑中型淤地坝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呼发改审批农字〔2022〕37号)文件予以批复。现将该项目建设使用林地事宜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河县潘三窑中型淤地坝工程拟使用**河县五良太乡喇嘛庙村林业用地面积0.2469公顷,其中乔木林地面积为0.2469公顷,林种为防护林,树种为杨树;宜林地面积为0.0888公顷。四至范围为①至X=559561,Y=****846;②至X=549543,Y=****835;③X=559536,Y=****810;④至X=559536,Y=****810。林地权属为五良太乡喇嘛庙村集体所有,林木权属为五良太乡喇嘛庙村集体所有。
二、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社会稳定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对上述事宜如有异议,可在项目公示期间向建设单位、审核上报单位提出项目合理使用林地等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建设单位、审核上报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进行项目拟占用林地上报工作。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及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方式等向建设单位、审核****政府提出意见。
四、公示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3日)。
五、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
单位地址:**河县**镇滨**街
六、项目占用林地材料审核上报单位及联系电话
上报单位:****草原局
单位地址:**河县**镇**街
联系电话:0471-****718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