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金叶慧“智”模式的基层基础工作质量提升研究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基于金叶慧“智”模式的基层基础工作质量提升研究项目,招标人为****,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公司基于金叶慧“智”模式的基层基础工作质量提升研究项目
2.2招标编号:****
2.3招标控制价(含税):293000元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1个标段
2.5招标范围:**市客户服务平台开发、试运行、验收交付、培训、技术支持、售后及相关服务。
2.6交付期限:签订合同后 15日历天
2.7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8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2.9质保期(免费运维期):自项目终验合格后1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3.2财务要求:
3.2.1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本年度新成立的企业可提供财务报表。)
3.2.2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2.3投标人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近2024年6月1日以来投标人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份或承诺书。)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行贿犯罪情况,自2021年12月03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机关裁定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注册登录→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选择“单位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选择“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进行查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日期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如不存在行贿犯罪行为,只是查询记录中存在重名或名称信息披露,须同时提供被查询主体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如果发现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则视为弄虚作假)。
3.3.2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投标人自2021年12月03日以来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2021年12月03日以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信用中国网站首页→打开“信用服务”→点击相应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进入信用中国网站首页→打开“信用服务”→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在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时窗口会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即可)输入单位名称及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分别进行查询】;
(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日期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
3.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完整版,报告生成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报告不显示股东及出资信息的,提供从“天眼查”等企业信息网站查询的股东及出资信息结果截图。若无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天眼查”等企业信息网站查询到相关信息的,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4其他要求
3.4.1本项目“拒绝接受三年内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和重大失信行为供应商投标”、“拒绝****机关裁定存在组织或个人行贿行为的供应商投标”、“拒绝****公司****公司列入行贿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的供应商投标”、“拒绝****公司、****公司****公司及招标人认定在不良行为禁止期限和行贿供应商禁止期限的供应商投标”;(投标人须满足书面声明中的内容的要求,按招标公告后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3.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4年12月04日至2024年12月 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市**区文化路9号**国际1702室。
4.3招标文件发售价格:500元/套,售后不退。
4.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远程或现场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3)企业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书面声明;
(4)“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结果、“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结果、“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等(查询日期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
远程获取文件时,需提供以上要求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1套,发送至邮箱****@163.com;邮件中需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及接收招标文件的邮箱,审核通过后,招标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发送至邮箱。
现场获取文件时,需提供以上要求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6日14时30分(**时间);
5.2递交地点(开标地点):**省**市**区夷山大街83****酒店六楼会议室(**宋城路店)。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采购综合网》、《****公司内网》发布。
7.其他
欢迎各投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违规收费或违法操纵中标结果等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一经查实,招标人将认定其为不良行为,并依据管理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车站路77号
联系人:赵女士
电 话:150****0666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文化路9号**国际1702室
联系人:马丽霞、李慧斌、张振辉
电 话:0371-****9156
电子邮件:****@163.com
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单位:****公司****公司规范办
联系电话:0371-****6076
附件:书面声明
日期:2024年12月03日
附件:
书面声明
致: (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没有处于被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我公司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和重大失信行为;****机关裁定存在组织或个人行贿行为;****公司****公司列入行贿投标人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公司、****公司****公司及招标人认定在不良行为禁止期限和行贿供应商禁止期限。
我公司非联合体投标,我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
我单位承诺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保证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及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单位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我单位存在与上述承诺不符的行为,我单位同意招标人拒绝我单位的投标、取消我单位的中标资格或单方解除与我单位已签订的合同,并不需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我公司积极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调查工作的情形,招标人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
特此声明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