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发改审批〔2024〕127号关于泗县屏山镇蓝莓种植产业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87464/202408-00101 | 信息分类:行政许可 | |
发文日期: | 2024-08-20 | |
**发****物资储备局) | 文号:||
泗发改审批〔2024〕127号关于****镇蓝莓种植产业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成文日期:2024-08-20 |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作者: | 姜叶 | |
有效 | ||
初审: 复审: 终审: |
泗发改审批〔2024〕127号关于****镇蓝莓种植产业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表时间:2024-08-20 10:14
****政府:
报来的《****镇蓝莓种植产业园项目申请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及附件材料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为推进乡村产业**发展,原则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
三、建设地点:**省**市****镇大彭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计划建设双拱双膜连栋温室大棚10552平方米和日光温室7632平方米,运用低碳节能技术、多层保温技术、农业物联网技术、无土栽培技术等先进技术,购置自动控温系统、灌溉系统、照明和数据监控系统等关键设备。项目完工后,将具备年产高品质蓝莓7.5万斤的生产能力。
五、项目投资及来源:投资估算约180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人民政府资金。
六、你单位应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下阶段应根据专家组意见进一步复核投资估算指标,优化投资估算。
七、如在初步设计阶段或项目报建过程中,初步设计方案或文物保护、水土保持、洪水影响评价、地质灾害评估等报建手续对本批准文件的有关内容要求调整较大,或初步设计提出的投资概算超过本批准文件投资估算10%的,要按照《政府投资条例》、《****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批准文件。
八、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的,项目单位应在本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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