蚶江镇卫生院1辆小型普通客车报废公告
我院拟对已达到强制报废期的1辆小型普通客车进行报废处理,截止至11月27日,****公司的报价材料,结果具体如下:
序号 | 报价单位名称 | 资质审查 | 报价(元) | 排名 (按报价由高到低) |
1 | **** | 合格 | 4575.00 | 第一候选人 |
2 | **市泉仙****公司 | 合格 | 3765.00 | 第二候选人 |
3 | **市安海福兴****公司 | 合格 | 3700.00 | 第三候选人 |
4 | **省南****公司 | 合格 | 3500.00 | 第四候选人 |
5 | 恒光(福****公司 | 合格 | 3300 | 第五候选人 |
按照符合条件下最高价中选原则,并经我院院务会研究通过,中选单位为****。
若第一候选人弃权,则按名次顺推为中选者。
报价者对此次结果有异议的,请****办公室提请复核,逾期概不受理。
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3日—2024年12月6日。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95-****1167
****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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