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新湖街道应急管理办(安监、消安)关于补充安装城中村逃生窗及缓降器项目的中标公示(实施购买后)
**区新湖街道应急管理办(安监、消安) 关于补充安装**村逃生窗及缓降器 项目的中标公示(实施购买后) | |
单位名称: **** 填报日期: 2024 年12月03 日 | |
根据《****财政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开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771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
项目名称:**区新湖街道应急管理办(安监、消安)关于补充安装**村逃生窗及缓降器项目 | |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 经过征集及筛选共有1家公司入选,该公司是**** |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 根据采购办法相关规定,按直接委托方式,确定****为本项目供应商。 | |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 | |
项目成交金额:11850元 | |
服务内容和承诺:逃生窗及缓降器使用标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及正常使用。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无 |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 地址:**区新湖街道圳园路268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7525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4年12月3日 |
备注:1、****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市政府采购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日历日。
2、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采购部门)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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