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2024年12月2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年处置45万吨固废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等4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2日起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37-****608(传真)
邮 箱:****@163.com
通讯地址:**市**区**东路5号
邮 编:735000
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审批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年处置45万吨固废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酒环审〔2024〕60号 | 2024.****.27 |
2 | 关于******公司年产1000吨茚虫威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酒环审〔2024〕61号 | 2024.****.27 |
3 | 关于**大洋****公司年产300吨三甲基铝和10吨乙硼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酒环审〔2024〕62号 | 2024.****.29 |
4 | 关于****公司废旧农膜回收生产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酒环审〔2024〕63号 | 2024.****.29 |
相关公告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