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HZC2024-C2-02338-YNCJ-0021红河州建水县临安镇庄子河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安全饮水)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州**县**镇庄子河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安全饮水)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州 | 公告时间 | 2024-12-03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24-12-03 | 成交日期 | 2024-12-03 |
成交供应商 | ****; | ||
总成交金额 | ¥99.8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创然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6****4789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建****村委会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73-****259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昆****商务中心3幢8层812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6****4789 |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州**县**镇庄子河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安全饮水)
三、成交信息
标段名称:****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县**镇永祯路**线(原林和园酒楼三楼)
成交金额(万元):99.8
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评审总得分:95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标段名称:**** |
名称:**州**县**镇庄子河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安全饮水)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90日历天 |
项目经理:吴振磊 |
执业证书信息:云253********44282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秀梅,蔡林顺(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刘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云建招协〔2023〕51号的收费指导标准,在中标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金额:1.497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项****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om/)上发布,此公告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按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或网络提交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自此公告发布之日起,请中标人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并携中标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综合得分:95.0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建****村委会
联系方式:0873-****2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址:**省昆****商务中心3幢8层812室
联系方式:156****47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创然
电 话:156****4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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