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
项目名称:2025年度********中心)电视电台综合宣传服务项目
标的名称:)电视电台综合宣传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0
单位:年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一)电视部分
1.栏目冠名
**新闻专栏冠名。栏目片头播出5秒“XX****集团冠名播出”,跟播10秒医院相关公益广告(如播出硬广需要广告批文,公益广告或硬广成片由采购人提供)共450次。
2.健康栏目**
****集团量身打造的《我是金医》栏目,全年共摄制播出26期。每周末在中标人两个频道18:10、22:00首播,次日6:50、13:00重播。通过****集团专家仁医仁术,科普健康知识,****集团****医疗中心的龙头作用。节目同步在客户端APP推送。
(二)短视频制作推送部分
1.根据采购人需要,对特定宣传内容拍摄制作3分钟小视频15个并安排在中标人相关新媒体平台推送;
2.在中标人视频号推出《金医科普》专栏,****集团优势学科为载体,结合医患关注热点问题制作公益科普短视频。短视频每期1至3分钟,共12期。
(三)电台部分
1.****宣推
(1)【新闻频率】****医院送医下乡、进社区、进厂矿等公益活动,传播全民健康理念。全年播出****公益广告共500次,长度每次15秒。
(2)交通广播:公益类广告白天4次、晚上2次,展播时长15秒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集团,****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教育科技频道、公****广播电台综合广播、交通音乐广播、对农广播及相关新媒体平台的对外拓展经营和宣传广告业务。******广播电台是浙中地区最具权威的广播电视主流媒体。本项目可充****集团在宣传、深度策划、推广渠道平台等方面的**优势,整合广电融媒体的采编、节目制作、专题片摄制、活动执行等专业优势,将********中心)在业务拓展、服务社会过程中的各项工作,****电视台、****广播电台及相关新媒体矩阵进行高质量宣传推广,助力打造“百年金医”品牌。****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要求,具有唯一性或不可代替性,符合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人民西路238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2月03日至2024年12月1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联 系 人:虞女士
联系电话:0579-****9077
传 真:/
地 址:**市人民东路365号
2.****管理部门
名 称:****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徐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0579-****8735
传 真:
地 址:**市双**街801号财政局510办公室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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