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国有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标定地价更新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路129****中心1409室
成交金额:陆拾贰万伍仟元整(¥:6250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得分:84.0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县国有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标定地价更新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县国有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标定地价更新服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及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符合采购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天内完成。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及服务需求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肖莉莉(组长)、王亚萍、李少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合同约定执行。
收费金额:93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县华府街129号,联系电话:139****8215。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规划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财政局办公楼四楼
联系方式:马主任 0557-****9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县华府街129号
联系方式:崔工 139****82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工
电 话:139****8215
2024年12月3日
十、附件
1.磋商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成交结果公告
4.成交供应商情况
附件下载2
附件下载3
附件下载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