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深4井试采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223MA5YNYFN94 | 建设单位法人:杨东 |
张愉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办事处产业大道100号(办公室)4、5层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潼深4井试采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08-陆地天然气开采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0721-B0721-陆地天然气开采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省**市**县沿口镇**村1组、2组 |
经度:106.323431 纬度: 30.299021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6-28 |
广环审批〔2024〕2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2024-07-1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5006 |
135 | 运营单位名称:******公司 |
****1622MA6ACGN53E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223MA5YNYFN94 | 验收监测单位:四****研究院 |
125********714545W | 竣工时间:2024-09-3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1-0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02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本项目为井口天然气液化回收项目。投入设备主要包括井口集输设备1套、天然气脱硫净化设备1套、撬装天然气液化设备1套、硫回收装置1套以及配套公辅工程设备1套。净化建设规模42×104Nm3/d,液化建设规模30×104Nm3/d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为井口天然气液化回收项目。投入设备主要包括井口集输设备1套、天然气脱硫净化设备1套、撬装天然气液化设备1套、硫回收装置1套以及配套公辅工程设备1套。净化建设规模42×104Nm3/d,液化建设规模30×104Nm3/d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本项目对引入的天然气通过三相分离后,通过井口集输、脱酸、脱硫、脱水、脱汞、深冷液化制成液化天然气(LNG)的方式进行回收利用,整个工艺流程采用 管网密闭输送,各设施密闭性能良好。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对引入的天然气通过三相分离后,通过井口集输、脱酸、脱硫、脱水、脱汞、深冷液化制成液化天然气(LNG)的方式进行回收利用,整个工艺流程采用 管网密闭输送,各设施密闭性能良好。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落实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优化施工组织设计,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优先利用既有道路和设施,落实施工期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施工结束后根据周边生态状况,实施必要的生态修复。落实废气治理措施。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各项施工扬尘防治措施,确保满足《**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GB512682-2020)相关要求;运营期导热油炉、水套炉、火炬长明灯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加强工艺管道、场站设备维护检修,减少天然气逃逸,尽量避免事故性排放。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污(废)水的收集与处理,施工期生活污水收集后用作农肥;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或回用于施工场地、道路的洒水抑尘等,不外排。运营期间,生活污水收集后用作农肥;气田水及MDEA脱酸清洗废水收集储存于气田水污水罐、放空分离液暂存于放空分液罐,外运至**101井进行回注,不外排;加强废水运输车辆安全管理,确保废水运输安全性。严格落实施工期和运营期防渗措施,强化施工机械和场站设备的管理维护,建设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制定并落实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避免污染物跑、冒、滴、漏,防止废油、废水等污染土壤及地下水。落实固废治理措施。施工期施工余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处置,不得随意堆放或倾倒。运营期硫膏暂存于硫膏暂存区,交相关单位综合利用;废瓷球由厂家更换后回收;废滤料、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集中处理;废活性炭、废分子筛、脱汞剂、废润滑油、废机油、废油桶、含油擦拭物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加强内部环境管理。建立单位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施工期和营运期的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并强化管线场站巡检,确保安全生产。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响应公众关注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 实际建设情况:落实了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在施工期加强了环境管理,优化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中严格控制了施工范围,施工迹地全部位于临时用地范围内,无新增临时用地;项目施工过程实现了挖填平衡,无弃方产生。根据现场调查,站场周边无遗留弃土弃渣,项目占地范围内进行了硬化处理,基本不会造成水土流失;施工剥离的表土已全部用于施工红线内临时占地恢复复垦。落实废气治理措施。①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了各项施工扬尘防治措施;②已建成15m高排气筒一座,采用本站净化气作为燃料,导热油炉燃烧废气经AT-QEF-3.28-FGR燃烧器,后通过15m高,内径500mm的排气筒排放;③已建成15m高排气筒一座,采用本站净化气作为燃料,水套炉燃烧废气经超低氮燃烧器燃烧后通过1根15m高,内径350mm的排气筒排放;④已建设DN350放空火炬1座,火炬长明灯采用本站净化气作为燃料,放空火炬燃烧废气经燃烧后通过35m高放空火炬排放;⑤加强了工艺管道、场站设备维护检修,减少天然气逃逸,尽量避免事故性排放。已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①施工期生活污水收集后用作农肥;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或回用于施工场地、道路的洒水抑尘等,不外排;②已建设容积为10m3的污水罐一座,气田水及MDEA脱酸清洗废水收集储存于污水罐,外运至**6井进行回注,不外排;③已建设放空分液罐一座,放空分离液暂存于放空分液罐,外运至**6井进行回注,不外排;④已建旱厕1座,位于站场**西北侧,生活污水经沉淀发酵后用作附近耕地施肥,不外排。⑤加强了废水运输车辆安全管理,确保废水运输安全性⑥已建设地下水跟踪监测井,落实了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已落实固废治理措施。①施工期施工余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均已按照相关规定处置,现场无遗留;②已建成硫膏暂存区。硫膏暂存于硫膏暂存区,定期交由******公司拉运处置;③原料气不含汞,不使用脱汞剂;验收期间暂无分子筛、活性炭产生,企业已与**维****公司签订了危废处置协议,后续产生的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由**维****公司拉运处置;④已建设一间危废暂存间。废润滑油、废机油、废油桶、含油擦拭物收集后,定期交由**维****公司拉运处置;⑤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集中处理。已建立了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 |
导热油炉燃烧废气经 AT-QEF-3.28-FGR 燃烧器后通过 15m 高,内径 500mm 的排气筒排放;水套炉燃烧废气经超低氮燃烧器燃烧后通过 1 根 15m高,内径 350mm 的排气筒排放。根据验收监测,项目试运营期废气均能满足相应排放标准要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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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旱厕 | 无 | 已建旱厕1座,位于站场**西北侧,生活污水经沉淀发酵后用作附近耕地施肥,不外排。 | 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沉淀发酵后用于耕地施肥,故未监测 | |
2 | 污水罐 | 无 | 已建设容积为10m3的污水罐一座 | 气田水及MDEA脱酸清洗废水收集储存于污水罐,外运至**6井进行回注,不外排。 | |
3 | 放空分液罐 | 无 | 已建设放空分液罐一座 | 放空分离液暂存于放空分液罐,外运至**6井进行回注,不外排。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导热油炉排气筒 | SO2、颗粒物、NOx执行《******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川污防攻坚办〔2023〕15号)中**燃气锅炉排放限值,烟气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排放限值。 | 已建成15m高排气筒一座,采用本站净化气作为燃料,导热油炉燃烧废气经AT-QEF-3.28-FGR燃烧器,后通过15m高,内径500mm的排气筒排放 | 颗粒物、SO2、NOx满足《******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川污防攻坚办〔2023〕15号)中的5mg/m3、10mg/m3、30mg/m3限值,烟气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1的要求。 | |
2 | 水套炉排气筒 | SO2、颗粒物、NOx执行《******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川污防攻坚办〔2023〕15号)中**燃气锅炉排放限值,烟气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排放限值。 | 已建成15m高排气筒一座,采用本站净化气作为燃料,水套炉燃烧废气经超低氮燃烧器燃烧后通过1根15m高,内径350mm的排气筒排放。 | 颗粒物、SO2、NOx满足《******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川污防攻坚办〔2023〕15号)中的5mg/m3、10mg/m3、30mg/m3限值,烟气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1的要求。 | |
3 | 防空火炬 | 无 | 已建设DN350放空火炬1座,采用本站净化气作为燃料,放空火炬燃烧废气经燃烧后通过35m高放空火炬排放。 | /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隔声降噪、台基减振、减震器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域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 | (1)对站场合理布局,控制了气体流速,并在工艺设计中考虑到了减少站场工艺管线的弯管、三通等管件,降低输气站内的噪声; (2)各种撬装设备在选型上使用国内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安装时采取了台基减振、橡胶减振接头及减震垫等措施; (3)对贫液泵、富液泵、硫浆泵、滤液泵、加药泵、循环水泵等加装减震器,管道设有可曲挠管道橡胶伸缩接头以减小液体冲击和泵振动产生的噪声; (4)备用燃气发电机、备用柴油发电机均采用低噪声设备,对发电机采取了减振、隔声、吸声等降噪措施;同时,燃气发电机为撬装设备,采用可拆装式组合静音机房,可有效降低噪声的传播; (5)风机进口或出口加装了消声器,将主要产噪设备布置在场区远离厂界外环境敏感点的区域,利用吸收塔、氧化塔等高大装置进行了阻隔。 | 项目厂界四周监测点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夜间50dB),周边敏感点处噪声均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夜间50dB)。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严格落实施工期和运营期防渗措施,强化施工机械和场站设备的管理维护,建设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制定并落实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避免污染物跑、 冒、滴、漏,防止废油、废水等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 站场同时设置了分区防渗;站场施工加强了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堆放管理;项目站场依托钻井平台站场设置的清污分流,在施工工地设置了沉淀池,使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合理进行站场建筑物、构筑物基坑开挖,及时支护,防止基坑失稳。 生活污水通过已建旱厕收集后作为农肥使用。已建设地下水跟踪监测井,落实了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施工期施工余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处置,不得随意堆放或倾倒。运营期硫膏暂存于硫膏堆存区,交相关单位综合利用;废瓷球由厂家更换后回收;废滤料、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集中处理;废活性炭、废分子 筛、脱汞剂、废润滑油、废机油、废油桶、含油擦拭物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已落实固废治理措施。施工期施工余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均已按照相关规定处置,现场无遗留; 已建成硫膏暂存区。硫膏暂存于硫膏暂存区,定期交由******公司拉运处置; 原料气不含汞,不使用脱汞剂;验收期间暂无分子筛、活性炭产生,企业已与**维****公司签订了危废处置协议,后续产生的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由**维****公司拉运处置; 已建设一间危废暂存间。废润滑油、废机油、废油桶、含油擦拭物收集后,定期交由**维****公司拉运处置;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集中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落实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优化施工组织设计,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优先利用既有道路和设施,落实施工期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施工结束后根据周边生态状况,实施必要的生态修复。 | 落实了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在施工期加强了环境管理,优化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中严格控制了施工范围,施工迹地全部位于临时用地范围内,无新增临时用地;项目施工过程实现了挖填平衡,无弃方产生。根据现场调查,站场周边无遗留弃土弃渣,项目占地范围内进行了硬化处理,基本不会造成水土流失;施工剥离的表土已全部用于施工红线内临时占地恢复复垦。 |
表7 风险设施
1 | 建设单位通过在项目营运过程中严格管理,遵守操作规程,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遵章处置。 | ****救援队伍,配备相应的消防设备,对生产现场和要害部门全部配置各种安全消防器材和安全生产警示牌,定期举行应急演练,建设单位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号:511622-2024-024-M)。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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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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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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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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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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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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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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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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