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关于平潭防洪防潮幸福洋(一期)工程临时用海审批前公示
****合实验区关于**防洪防潮幸福洋(一期)工程临时用海审批前公示
****合实验区****公司的**防洪防潮幸福洋(一期)工程向行我局提出的临时海域使用申请,项目拟申请用海面积1.8925公顷,用海方式一级类为围海、二级类为港池、蓄水等,用于开展水闸抢修围堰有关防灾减灾工作,用海期限为三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临时海域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对该临时用海申请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3日至12月7日(公示时间为5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者可持相关的权属证件、证明或者其他书面证明材料向我局提出。凡对该项目用海有异议者,或与该项目用海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均享有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逾期无异议的,行政审批局将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上报审批该海域使用申请。联系单位:****审批局项目投资审批处。电话:12345转,邮箱:****@163.com,地址:****中心7****中心2层74号项目受理窗口。
附件:项目用海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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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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