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受****、****集团****公司委托,由**** 负责的广****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暂估材料、设备采购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代理,现将本项目相关内容进行澄清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暂估材料、设备采购
二、项目招标编号:****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9日
四、截标(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0日09时30分
五、更正公告日期:2024年 12 月 03 日
六、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 偏离 第三条 3.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现更正为:“3.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其他形式为:制造商提供的加盖公章的技术参数、技术选型文件为可公开发布的印刷技术资料声明函或承诺函等),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2、原**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bsggzy/)上传的招标控制价文件及招标清单部分信息有修订,但招标控制价总价不变,现重新更正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系统重新下载,具体详见附件。
3、除以上更正外,其他不变。
七、公告发布网址: (www.****.cn)、******建设局(http://zjj.****.cn)、**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bsggzy/)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集团****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址: **市新靖镇德****建设局四楼、**市**区西四环南路52号 | 地址: **市**区**路高新区信息产业园D-08号2栋厂房 |
邮编:533800 | 邮编: 541000 |
联系人:卢海强 | 联系人: 韦家科 |
电话:0776-****642 | 电话: 177****0506 |
传真: /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 电子邮箱: |
网址: / | 网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