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2024年11月27日,我局拟对《********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自然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开发区****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558-****126****分局电话)
传真:0558-****086****分局传真)
地址:****开发区****分局
邮编:236800
项目名称:****实验室项目
项目代码:****
建设地点:**高新区百合路以北200米路东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租赁**市****公司汽车服务大厅三楼、四楼进行经营,租赁面积约1080平方米,设置接样室、理化实验室、微生物室、药品室等,进行水和废水、空气和废气、土壤、噪声等方面的检测。
主要环境影响:
1、废水:实验废水、生活污水。
2、废气:实验检验过程产生的酸雾、有机废气。
3、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
4、固废:生活垃圾、一般包装废物、废过滤膜、实验室废液废渣、一次清洗废水、废紫外灯管、废活性炭、污泥、废土样等。
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或措施:
1、废水: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雨污分流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和亳****处理厂接管标准中较严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实验废水****设备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和亳****处理厂接管标准中较严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废气:加强废气治理和环境管理。运营期实验检验过程产生的废气经通风柜或万向罩收集进入“水喷淋塔+除湿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有组织排放的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限值要求。
3、噪声:运营期选取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落实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包装废物收集后外运综合利用;废过滤膜交由厂家回收;实验室废液废渣、一次清洗废水、废紫外灯管、废活性炭、污泥、废土样暂存在危废暂存间,交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固体废弃物均得到了合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我局在受理本项目环评文件后,在我局网站上发布了受理公示,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开发区项目建设局备案表(项目代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