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地块西洛光伏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第二次)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已由****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比选人为****。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比选范围、服务期及质量要求
2.1项目概况:**1#2#地块西洛光伏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承包范围为额定容量210MW(交流侧),安装容量不小于259.6776MWp(直流侧)的光伏发电场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的全部建设内容,1座220kV升压站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的全部建设内容, 以及为依法、合规建设该等建设内容并持续、稳定运行本项目应取得的全部相关手续。
2.2项目地点:耶底乡、特口乡、甘天地乡、夹铁镇、刘家坪乡。
2.3比选范围:以公正、权威的非当事人身份,根据有关法律、标准及合同约定,对**1#2#地块西洛光伏项目的相关商品检验、测试等活动。检测项目:光伏组件、逆变器、支架、电缆和系统效率。
2.4服务期要求:根据国家现行相关规程、规范要求试验结束后五天内出具报告。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程、规范,本文件有关条款、技术标准,不发生重大质量事故;若在合同执行期间有新标准发布实施,则按新标准执行。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备:
①比选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②比选申请人须具备中国****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在有效期内;且具备本项目要求的检测能力(需提供CMA认定及CNAS认可的附表);
③近3年(2021、2022、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比选申请人无涉诉讼被告案件(提供承诺书);
④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不少于3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完成光伏项目的相关商品检验或测试业绩(光伏项目指50MW(交流侧)及以上);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应加盖公章,包括封面、签字页及能显示项目名称和内容部分,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同没提供该业绩。
3.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文件获取时间:比选文件自 2024年12月03日至2024年12月09日09:00时-17:00时(节假日除外);
4.2获取方式:①登录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tfygcgfw.com))。通过注册账户与报名流程向平台缴纳人民币50元,该费用售后不退。②比选申请人在“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点击报名缴纳费用后,按照“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资料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比选代理机构邮箱****@163.com,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获取比选文件资料”,经比选代理确认后通过邮件形式回复告知比选申请人本项目的300元比选文件资料费的汇款信息,注:获取比选文件日期以比选文件资料费到账日期为准,未获取比选文件的单位不能参加比选。请比选人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进行比选申请操作。若比选申请人缴费到错误账号,将无法购买比选文件、无法进行该项目比选;同时由于退回款项延迟等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4.3比选文件资料费: 300 元/份(比选文件资料费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4.4比选申请人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4.5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2月10日09:30;地点为**市**区吉庆三路333****中心2期1栋4单元21楼5号****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天府阳光(https://www.****.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地 址:**市**区临**路 1 号川投大厦 16 楼 联 系 人: 朱老师 电 话: 181****5152 | 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吉庆三路333****中心2期1栋4单元21楼5号 联 系 人: 李雨菲、陈思学 电 话: 190****59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