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公安局执法仪调音台采购项目5G执法记录仪等设备采购项目直接采购公示
******局执法仪调音台采购项目5G执法记录仪等设备采购项目直接采购公示
******局执法仪调音台采购项目5G执法记录仪等设备采购项目采购人为****,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 采购内容
5G执法记录仪等设备,采购估算(含税)金额1.8万元,税率13%。
二、 直接采购原因
依据《招标投标法》、《招投标法实施条例》、《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集团采购管理办法(2024版)》第十九条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情形(五)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1家的情形6:DICT项目中已确定供应来源的产品或服务,建议此项目采用直接采购方式。
三、 直接采购供应商
****
四、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6日,共3天。
五、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王丽萍,180****5250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王丽萍,180****5250。
异议接收邮箱:****@qq.com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通过中国电**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
日 期: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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