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
璧规资告字〔2024〕22号
****政府批准,****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12704.7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镇莲生村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1 | 建筑密度(%): | ≤50 | ||
绿化率(%): | 1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零售商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零售商业用地 | 12704.72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338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624BA0348 | |||
起始价: | 1689.73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公开公告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2月03日 至 2024年12月23日 到 **市公共**交易网(**区)下载相关文件,下载网址:www.****.com/bishanweb。 获取 公开公告 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24年12月03日 至 2024年12月23日 到 ******交易中心****中心A区3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 11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2月23日 14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24年12月23日 15时00分在 ******交易中心****中心A区3楼) 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审查结果将于2024年12月23日14:30现场宣布,合格申请人登记入场。申请人未按时到场听取资格审查结果,将视为自动放弃申请竞买,****、******交易中心不再另行通知。
八、****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市**区璧泉街道**路1号附3号
联 系 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187****2923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开户账号:
****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