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截止时间:2024-12-03 17:00:00
项目名称 | 一批低压配电柜、高压配电柜等闲置资产公开转让 | 项目编号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11-19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2-03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结。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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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地 | **省**市学府路7号**** | ||||||||||||||||||||||||||
标的现状 | 本次转让标的基本维护正常,目前能够正常运行,设备投入使用时间较长,设备能耗较高,性能落后,适应性较差,拟处置的变电所配电设备属于淘汰落后产品,可变现价值较低。标的移交以现场实际为准。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452200(含税) | |||||||||||||||||||||||||
评估基准日 | 2024-08-01 | ||||||||||||||||||||||||||
评估机构 | ******公司 | ||||||||||||||||||||||||||
转让底价(元) | 452200(含税)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581241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交易所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公司 |
特别 | 一、转让方合法持有标的物并对标的物拥有完整的处置权。 二、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应至现场仔细、认真查勘现场,评估转让资产的实际状况,并充分预估到涉及税费税率情况、闲置资产拆卸环境、拆卸难度以及拆卸后的资产状况。意向受让方自行向转让方咨询所涉税费开票情况(税种、税率等)。 三、意向受让方在申请受让前应当认真仔细阅读《资产转让合同》(详见公告附件),一旦成为受让方,须与转让方签署该合同及其附件,接受相应条款的约束,不得以标的所涉税费税率、数量、现状为由拒绝签订上述合同。 四、标的物整体转让,不分拆,须按标的物的现状整体受让。 五、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的拆除及后续处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六、受让方须按合同约定付清所有款项后,方可办理标的物的交接、拆卸、切割、装运等工作,并自行承担所产生的费用,在拆卸、切割、装运以及处置等工作过程中,如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七、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或者转让方对标的物拆除有特别要求的,受让方须自身具备或聘请具有专业资质的人员拆除标的物,并将委托拆除合同和/或相关资质证书作为签署《资产转让合同》的必要附件。 八、成交后,转让方将至相关部门办理标的物的注销登记手续。 以上标的物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按照《国有资产转让合同》约定支付(详见公告附件),需符合企业国有资产交****国资委 财政部令 2016第32号)关于交易价款支付的相关规定。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个体工商户)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事项: (一)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 |
标的交割 | 按照《国有资产转让合同》约定办理(详见公告附件)。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本次受让方须对标的分批次进行拖运,具体托运时间以转让方通知为准; 二、因标的物尚未拆除,标的物具体拆除移交时间不早于2024年12月15日,不迟于2025年1月15日。标的物的拆除由项目施工方负责,拆除和移交工作同步进行,具体要求须服从转让方安排。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意向方须现场踏勘,本标的不接受未踏勘现场的报名方报名。***** 看样联系人:王恺,联系电话: 0511-****2398 ,请提前一个工作日联系。 集中查勘时间:11月26日10:00,地址:****高压变电所,**市学府路7号,勘察人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勘察现场不停电,要求遵守变电所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如集中踏勘时间后仍需踏勘,提前一个工作日与看样联系人联系。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11-19 至 2024-12-03 17:00:00 | |||
报名手续 | 一、交易方式为挂牌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产权市场网(E交易平台)(www.****.cn),按照《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并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交易所(E交易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未能提供扫描件的,报名无效。 二、意向受让方须上传并提交材料: (一)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其他组织提供相应文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 (三)收购承诺函(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四)地址信息及开票信息(如不上传默认不开具服务费发票); (五)转让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交易所要求报名方修改或补充资料的,****交易所发出通知之日或公告期截止之日(以时间靠后者为准)后的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将修改或补充的资料一次性重新提交,逾期不提交的,****交易所****交易所于E交易系统退回原报名资料之日)。 三、转让方设置资格条件或有其他要求的,交易所将**转让方根据报名结果进行资格审查,由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进行最终资格认定。 四、竞买人须于****交易所(E交易平台)系统指定的账户缴纳足额交易保证金。交易所仅接受以竞买人自身名义以转账方式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转让标的情况,接受转让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五、交易方式: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直接确定其为受让方;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交易所将组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六、不符合受让条件或未成交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交易所将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退还至意向受让方缴款账户。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一、保证金金额46000.00元整,按系统提示缴纳。 二、竞买人按系统提示缴纳保证金后,需自行登录所注册竞买人账号的‘我的报名’进行保证金确认缴纳,确认后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的,方为有效保证金,由此产生的因保证金无效而导致无法正常参与竞买或网络竞价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挂牌转让/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1000 | |
竞价时间 | 以后续短信通知为准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服务费 | 交易所出具成交确认书后,按《**省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表》向受让方收取交易服务费。(https://www.****.cn/jyzn/sfbz/201712/t****1228_23726.html) | ||||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报名咨询:杨女士 025-****3367 现场看样及标的咨询: 意向方须现场踏勘。联系人:王恺,联系电话: 0511-****2398 ,请提前一个工作日联系。 集中查勘时间:11月26日10:00,地址:****高压变电所,**市学府路7号,勘察人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勘察现场不停电,要求遵守变电所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如集中踏勘时间后仍需踏勘,提前一个工作日与看样联系人联系。 |
咨询电话 | 报名咨询:杨女士 025-****3367 现场看样及标的咨询: 意向方须现场踏勘。联系人:王恺,联系电话: 0511-****2398 ,请提前一个工作日联系。 集中查勘时间:11月26日10:00,地址:****高压变电所,**市学府路7号,勘察人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勘察现场不停电,要求遵守变电所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如集中踏勘时间后仍需踏勘,提前一个工作日与看样联系人联系。 | |
咨询时间 | 公告挂牌期内工作日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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