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建设工作,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和能源化利用,促进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我县拟****加工厂房1个,补贴秸秆肥料化腐熟、堆沤发酵点2个,秸秆规模化饲料加工处理设备1套,食用菌基料加工处理设备1套,生物质能加工处理设备1套。现将宝**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主体遴选办法进行公示,并通过公开竞争方式遴选秸秆综合利用实施主体。
本次遴选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欢迎具备相关资质、有一定经济基础、愿意从事秸秆综合利用主体报名参加,****农业农村局将组织人员评选,确定实施主体。联系电话0835-****862;申报时间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30日。
本遴选公告及****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附件:宝**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主体遴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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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日
附件
宝**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主体遴选办法
为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推动构建全县秸秆综合利用新发展格局,根据《****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川农函〔2024〕313号)要求,****拟通过公开遴选方式确定宝**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主体进行补贴。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结合县域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项目简介
宝**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支持****加工厂房1处,支持建立秸秆腐熟、堆沤发酵点2个;补贴秸秆综合利用专用设备。
二、遴选对象
在宝**行政区域内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的农户、**社、家庭农场、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等秸秆综合利用主体。
三、遴选范围
1.采取自愿申报和竞争性选择相结合的方式,在县域范围内遴选1个基础条件好和具有自筹资金能力的实施主体,****加工厂房1处。
2.采取自愿申报和竞争性选择相结合的方式,在县域范围内遴选2个基础条件好和具有自筹资金能力的实施主体,建设秸秆腐熟、堆沤发酵点。
3.采取自愿申报和竞争性选择相结合的方式,在县域范围内遴选基础条件好和具有自筹资金能力的实施主体,购置秸秆综合利用专用设备。
四、遴选条件
1.实施主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信用信息或个人征信公示系统中,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单。
2.实施主体具有履行项目的自筹资金、设备和专业能力。
3.实施主体申请补助的所有设备设施均从具有合法的生产经营资质条件供应商采购。已享受农机补贴等其他财政补贴的不得参加遴选,重复享受。
4.申报时间: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30日。
五、申报材料
1.申请表;
2.承诺书;
3.佐证材料:法人证书、法人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以及有关业绩等佐证资料。
4.设施设备购置需要提供发票和设备照片、合格证等,申请中央财政补贴金额≥3.00万元的,须提供第三方资产评估报告。
5.收储库棚或加工利用厂房等固定设施建设申请中央财政补贴,须提供第三方资产审核报告。
六、遴选程序
1.参选主体按照遴选公告的要求,****人民政府提交申报材料,****政府****农业农村局。
2.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业人员对通过审查的申请主体进行申报材料和现场踏勘综合评审,提出遴选认**果。
4.****农业农村局****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最终确定为实施主体,进行项目补助。
七、其他事项
申报主体若提供虚假材料进行申报,一经查实,取消其两年内涉农项目资金补贴申报资格。
附件:1.宝**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补助申请表
2.宝**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主体承诺书(参考样式)
附件1
宝**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补助申请表
乡(镇) 年 月 日
申报主体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申报主体地址 | |||
法人/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注册资金(万元) | 经营范围 | ||
年加工/使用能力(吨) | 秸秆综合利用 用途 | ||
秸秆收储利用 种类 | □水稻秸秆 □玉米秸秆 □油菜秸秆 □其他: | ||
申报内容 | 1、设备购置 设备名称: 购买金额 元,申请补贴: 元; 设备名称: 购买金额 元,申请补贴: 元; 设备名称: 购买金额 元,申请补贴: 元; 设备名称: 购买金额 元,申请补贴: 元; 设备名称: 购买金额 元,申请补贴: 元; 设备名称: 购买金额 元,申请补贴: 元; 设备名称: 购买金额 元,申请补贴: 元; 设备名称: 购买金额 元,申请补贴: 元; 设备名称: 购买金额 元,申请补贴: 元; 2、加工场地和厂房建设 加工厂房:面积 平方米,投资 元,申请补贴: 元;; 秸秆腐熟、堆沤发酵点: 立方米,投资 元,申请补贴: 元; 申请总金额合计 元,大写: 。 | ||
乡(镇)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县农业农村局复审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附件2
宝**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主体承诺书(参考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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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公开遴选,我方××××被正式确定为我县2024年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主体。为保证项目持续良好运行,按时保质完成项目建设任务,我方郑重承诺:
一、除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造成的影响导致项目不可实施、项目实施内容变更、项目实施期限**等情形外,我方绝不随意退出、变更项目任务或拖延项目实施进。
二、应购置合格合规的新设备,确保设备100%符合现行国家规范及标准,且针对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适用性强。设备采购应符合相关程序,购置手续完善,票据齐全票据完整。
三、申请本项目资金补贴的秸秆项目专用设施设备未享受 农机购置补贴或其他中省项目资金补贴。
四、项目补贴修建的厂房、库棚等设施,建设用地的环评、 用地证明等资料和手续齐全;电力基础设施应配套完善。如因上述等原因影响项目实施进度,导致在202×年××月××日未完成项目,视为自愿放弃本项目所有补贴。
五、项目实施过程中,我方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一旦出现安全事故,将由我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我方郑重承诺在202×年××月××日完成项目任务 (见附件),如未按进度实施,则未实施部分不享受补贴;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任务后,我方将如实提供项目所涉及财务票据、台账、第三方资产评估或审核报告、报表、影像等资料,配合贵局做好验收工作。
七、我方将严格按照项目要求开展工作,如有任何弄虚作假行为,视为自愿放弃本项目所有补贴,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我方如因诚信、审计等因素导致需收回财政资金,我方自愿退回所有已补贴的财政资金,并自愿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包括被贵局拉入市、县级项目实施主体黑名单),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投入成本。如给贵局造成任何损失,贵局均可向我方追偿。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