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项目名称:**百大**农产品物流园项目住宅**二期工程监理项目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4-11-18
**百大**农产品物流园项目住宅**二期工程监理项目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
投标人疑问回复:
关于招标文件第62页“人员奖项、荣誉”中:
1、第1条“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拟委派总监理工程师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或学)会颁发的优秀或先进总监理工程师荣誉:地市级及以上荣誉的,每提供1个得2分,满分4分”。
请问:由**省建****协会(原**省建****协会,****管理部****民政厅,业务主管单位为****建设厅)颁发的**省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优秀总监理工程师”是否认可为省级优秀总监理工程师如满足,此奖项的优秀总监理工程师只有证书,但有相对应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的官网截图(或颁奖文件)可体现总监姓名,是否认可
回复:认可
2、第2条“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拟委派总监理工程师监理的居住建筑工程项目(须在该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或学)会颁发的:地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的(如琥珀杯、**杯等),每提供1个得2分,满分2分”。
请问:市级“优质结构奖”是否满足本条的奖项要求
回复:满足
3、招标文件P63页“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单个合同工程总建筑面积不少于 4.5 万平方米的居住建筑工程监理业绩(须在该业绩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每提供 1 个得 3 分,满分 12 分。
此项对总监的要求过于严苛,可否取消时间限制。即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单个合同工程总建筑面积不少于 4.5 万平方米的居住建筑工程监理业绩(须在该业绩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竣工验收合格和正在履约的均予以认可
回复:不予调整。
4、招标文件P62页中要求: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拟委派总监理工程师监理的居住建筑工程项目(须在该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或学)会颁发的:地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的(如琥珀杯、**杯等),每提供 1 个得 2 分,满分 2 分。但是招标文件投标人荣誉处要求: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监理的工程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地市级及以上奖项(如琥珀杯、**杯等),每个得 2 分。满分 4 分。两处要求的获奖项目类型不一致,建议总监荣誉修改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拟委派总监理工程师监理的工程项目(须在该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或学)会颁发的:地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的(如琥珀杯、**杯等),每提供 1 个得 2 分,满分 2 分。
回复:不予调整。
5、招标文件P63页中要求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 为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单个合同工程总建筑面积不少于 4.5 万平方米的居住建筑工程监理业绩(须在该业绩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每提供 1 个得 3 分,满分 12 分。近年受疫情影响,多数项目未开工或者没有竣工,此处要求4个4.5万平方以上的居住建筑工程监理业绩,且全部为已竣工项目,要求过高,可否修改为:每提供1个得4分,满分12分
回复:不予调整。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596号
联 系 人:魏工
电 话:0551-****6121
招标代理:****
地 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3267、****3831
2024年12月3日
原项目名称:**百大**农产品物流园项目住宅**二期工程监理项目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4-11-18
**百大**农产品物流园项目住宅**二期工程监理项目招标文件补疑
项目编号:****
投标人疑问回复:
1、招标文件P61页荣誉奖项中人员奖项、荣誉中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拟委派总监理工程师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或学)会颁发的优秀或先进总监理工程师荣誉:地市级及以上荣誉的,每提供 1 个得 2 分,满分 4 分。请问本条**省****协会颁发的优秀总监理工程师称号是否满足
回复:满足。
2、本公司监理的某项目于2024年9月20日荣获**省建****协会颁发的“**省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奖项,能否认定为评标办法中关于投标人奖项、荣誉加分第1条的“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监理的工程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地市级及以上奖项”
回复:不予认可。
3、本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荣****协会表彰的2020年度优秀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荣誉称号能否认定为评标办法中关于投标人奖项、荣誉加分第2条的“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先进或优秀监理企业称号”
回复:予以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596号
联 系 人:魏工
电 话:0551-****6121
招标代理:****
地 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3267、****3831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