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的委托,对项目名称为****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招标编号:****)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二、招标内容
2.1招标范围:执法执勤用车,2辆
★注:投标人须对所有产品进行整体投标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投标将被否决处理。
2.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3交货期:签订合同后接到供货通知30天内;
2.4 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三、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2 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投标截止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扫描件)或(2021年-2023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须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扫描件);
3.3 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2****税务局税收通****银行电子缴税(****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若公司成立不足2个月或免税免缴纳的企业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 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银行电子缴税(费)****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若公司成立不足2个月的或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 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6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 http://www.****.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4年12月03日至2024年12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时间,下同)。
4.2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4.2.1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时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在**市人民西路328号****办公楼414室购买。
4.2.2汇款购买招标文件时,将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扫描件、电汇凭证或网银转账凭证扫描件发送至****@qq.com(汇款信息:户名:****;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区支行;账号:250********24543511),并在邮件中注明所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重要信息。
4.3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4.4未按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2月24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4日15时00分,地点:**市人民西路328号****综合楼二楼开标2厅。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网(http://www.****.com)转发,别无它处,谨防受骗。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新迎路240号
联系方式:0871-****9017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地址:**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系电话:0871-****1232、****9622
联 系 人:田俊杰、吕舜屹、倪粒桑、张林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