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公示——****环境局关于2024年12月3日佛荫-**输气管道复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2月3日****经济开发区****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3日-2024年12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人:江贝妮
联系电话:0830-****062
通讯地址:**市**区春华路二段66****管委会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佛荫-**输气管道复线工程 | **市**县、**区、**区 | **** | **省宇环气象****公司 | 项目拟建规模为6000m3/d****处理厂,分两个阶段实施,每个阶段处理规模为3000m3/d,配套建设预处理区、调节(事故)池、污泥池、化学品仓库、配电间等设施设备,以及约200m污水收集管道和200m尾水排放管道。 | 1.项目施工期间加强现场管理,全面落实关于扬尘整治的“六必须”、“六不准”;优先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落实围栏、喷淋、覆盖、车辆冲洗等措施。施工运输车辆加盖篷布,避免沿途撒落。事故或检修情况下产生的放空废气通过放空系统点燃排放。 2.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农户已有设施进行收集后作为农肥;试压废水经沉淀、过滤后回用,不外排;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检修废水由排污池收集后****处理厂处理。 3.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器或减振装置,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 4.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回收部分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由施工单位清****填埋场;检修废渣和清管废渣交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单位处置。 5.合理组织施工,加强施工人员水土保持意识;陆地施工尽量减少施工带宽度;对开挖的土质边坡和临时对渣边坡进行覆盖,设置坡面、坡脚排水系统,修建挡土墙和堡坎;对开挖土壤进行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表土及时回填,并及时进行植被恢复。 | ****于2024年4月26日通过中****公司网站公开相关信息,于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5月30日期间,通过中****公司网站公示、在川**市报和在项目拟建地周边居民房屋、村委会、场镇等公众易于知悉的场所进行张贴公告这三种方式同步公开。本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2024年11月1日建设单位在向我局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通过网络平台公开了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