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绕城高速项目混凝土钢纤维、聚氨酯管箱采购询价函
******绕城高速公路项目,以询价采购方式进行混凝土钢纤维、聚氨酯管箱采购,请有意向的单位根据本函要求在2024年12月3日上午10:00至2024年12月9日上午10:00,完成铁建云采平台(www.****.com)的报价工作,报价揭示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10:00。报价单位并将纸质版询价响应文件加盖公章原件在2024年12月9日后邮寄或送至我项目部。
报价须知及具体要求:
一、招标内容、技术要求、计划交货期和交货地点
1、招标物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
包件号 | 标的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地点 | 交货 期限 | 备注 |
GXW-01 | 混凝土钢纤维 | 铣削型38mm | YB/T151-2017 | 吨 | 108.489 | **省**市**市**西高速出口西800米 | 按甲方要求时间进场 | |
JAZGX-01 | 聚氨酯管箱 | 4000*250*150mm | JT/T1034-2016 | 米 | 4436 | |||
管箱桥架TJ1 | ∠50*50*4*300mm | JT/T1034-2016 | 套 | 4320 | ||||
管箱桥架TJ2 | ∠50*50*4*1220mm | JT/T1034-2016 | 套 | 2160 |
上表中材料数量为招标人提供暂定量,结算量以实际安装数量为准,以上物资材料数量、规格、型号在实施阶段可能有一定调整,最终数量、规格、型号应以买方下达的供货订单为准;供货时间为根据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时间,实际供货时间可能有一定调整,实际供货时间以买方供货订单的时间为准。
2. 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相应投标物资供应能力、运输能力,必须是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不接受被招标人列入招标人及其上级单位风险警示**名录的潜在投标人针对所有包件的报名,列入信用中国失信名单的供应商不允许投标。
3、计划交货期:2024年12月15日至询价方要求停止供货止,报价单位需满足供货时间要求,进场时间最终以询价方通知时间为准。
4、交货地点:**省**市**市**西高速出口向西800米中铁十七局**绕城高速XCTJ-3标项目经理部沿线各工点。
二、技术规格要求
1、混凝土钢纤维需满足YB/T151-2017《混凝土用钢纤维》中铣削型钢纤维的规范要求。
2、聚氨酯管箱及管箱桥架需满足:JT/T1034-2016《公路用聚氨酯复合电缆桥架》中的相关检测要求。
3、原材料进场后将按照以上标准现场取样进行外委检测,供货方必须保证现场抽样检测合格,若发现抽检不合格的情况,我方有权不予结算。
三、供应商要求
1、营业范围: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不小于200万元人民币。
2、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3、质量保证:投标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4、履约信用:****公司、****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风险警示名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名单,未在中铁十****公司有起诉行为等。
5、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中标供应商需配合我项目通过业主单位组织的材料入围考察。
四、投标报价
1、供应商只能一次报价,报价为交货价,填写的报价单价应为包含运杂费、税费等计算后的结算单价,结算采用一票制。货物送达上述交货地点,若不能请勿报价。
2、为防止恶意报价,不能按报价单价执行供应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在中铁十七局的交易行为。
3、用料地点为我部所辖工程范围内的指定工点,报价时须充分考虑单车装载量、运距、路况、装货、卸车等因素以及承运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因素,不论远近路况等一切因素单价一样。
4、报价单价为货物到达我部指定地点的落地综合价,投标单位所报单价需含生产制造、运输、相关机具、税费、缺陷品调换、保险金、物价涨落的风险金、设计调整造成材料品种或数量发生变化等各种费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或隐含的为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责任和义务、风险等有关费用都包括在内,不再有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未列明和没有填写的项目费用,应视为已包括在综合单价的报价中。单价、金额单位为元,单价保留小数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金额保留整数,必须清晰不得涂改。
5、投标人企业能够按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3%或13%)。
6、结算价格实行固定价。
7、结算方式:按实际进场安装数量结算。
8、开标结束后招标方有权要求各包件报价投标供应商进行二次报价。
五、开标和评标定标
1、本次询价由询价人通过铁建云采平台(www.****.com)进行线上开标。
2、本项询价由于采取合格供应商询价议标方式,因此开标、评标、定标工****领导小组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评标后, ****小组集体审议定标。
3、必要时,在评标过程中,询价人可以通知报价人对其报价文件质疑澄清。
4、询****领导小组确定的定标原则(经评审的最低价)进行评标定标,对落标原因不作解释。
5、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评标法,明显低于成本价或超过招标人可以接受价格除外。
六、供应要求
货到现场后,随货附企业资质、产品质量保证书、合格证明、送货清单。经验收发现数量、质量问题,供应商要承诺给予解决并承担相应费用。
七、货款支付
1、结算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与结算总价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关申请代开与结算总价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每月 1 日至 31 日为一个供应期;
3、卖方按照规定在交货点验合格后,凭以下所列单证按月向买方结算货款。
① 已交货且未结算物资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及付款申请书;
② 买方出具或认可的验收单据和月度结算单。
③ 供应期内物资到货并完成验收检验工作后,卖方按买方确认的收料数量、品种、规格型号、日期开具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进行结算。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作为支付的依据;具体付款视业主工程计价款拨付情况支付,如出现业主原因资金不到位的情况,付款时间顺延,顺延期间不计利息,乙方应予理解。
4、货款的支付方式:
(1)定价模式:此合同结算方式为固定价结算。
(2)账期设定:按履约保证金收取比例从第一批货款扣除后,对账开票后60内支付70%,90天内支付95%,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无息支付。
(3)逾期条款:如买方出现资金困难,卖方同意给予 3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限期间内不视为买方违约且不计违约金(利息),卖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断本合同的物资供应。买方在付款宽限期满后,仍逾期支付货款的,买方对逾期付款部分从对账开票后次日起按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利息),计算的基数以买方最后一笔付款时剩余欠款金额为准,不包括前期逾期但现已支付部分的货款。
(4)实际结算单价由买卖方根据上述的计算方法计算、核对无误后确定。
(5)买卖双方之间的账务以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物资对账单》为准。合同履行过程中及结算阶段,其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送货小票、送货或收货清单、运输单据、其他结算类单据、企业询证函、往来款项、承诺、担保、证明等资料)无任何法律效力,买方有权不予认可。
(6)卖方按收货人确认的收料数量、品种、规格型号、日期,以及本结算批次供应材料的质量证明资料,开具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因国家税改,对税率进行调整的,应及时按照最新的税率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即只调整税率、税额,不调整不含税单价,并与合同买方进行结算。
(7)结算货币:人民币。
(8)货款的支付时间:合同签订后,每月20日前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税务票据和收料单据,****物资部对账结算,结算后按合同约定进行付款;
货款的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5、当期货物当期结算,否则,买方有权拒绝结算卖方过期票据。
6、发出中标通知书后至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向询价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银行汇款;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中标总价的1%,四舍五入取整至万元。在询价人书面通知签订合同截止日期前,中标人不能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
八、发票要求
1、卖方所提供发票需为:增值税专用发票(1%、3%或13%)
2、发票信息及要求:(结算时根据项目要求提供)
3、必须采用“一票制”结算,即开具发票物资名称、单价与本合同物资名称、结算期内到站单价一致。
4、结算要求:不接受预付款的结算方式。本次采购为询价招标采购,货到工地开据甲方收料单(不在送货单、回执单等非甲方料单签字), 验收合格后,每月 20 日前结算一次,开据点验单。
九、招标人信息
招标组织单位:****
使用单位:******绕城高速项目
项目部地址:**省**市**市**西高速公路出口向南600米
邮编:461500
联系人: 马续华 黄想禄
联系电话:182****5270 186****0950
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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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绕城高速公路XCTJ-3标项目经理部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