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海滨大厦17层CD单元2024年招租公告
****政府****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的指导意见规定,为充分发挥资产效用,提高企业资产经营效益,有利于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拟将公司所属部分资产对外公开招租。招租公告如下:
一、资产位置:**市**区鹭江道52号海滨大厦17层CD单元
二、产权人:****公司
三、资产明细、实物现状及拟出租用途
(一)资产明细:海滨大厦 17层CD单元共计441.17平方米拟对外出租。
(二)出租现状:简装
(三)租赁用途:办公
四、押金、租金收取及收缴保障措施
(一)租赁期限:3-5年,3年起租,5年优先,免租期1-2月。****政府建设或规划需要,合同自动终止,承租方须在接到我司通知后一个月内(或按合同具体约定)无偿退出租赁标的。
(二)押金:押三付三。
(三)租金招租底价及底价拟定依据:从出租标的周边市场行情、供需情况、标的实际状况等因素综合考虑,招租底价为:48元/平方米/月。
(四)租金收缴保障措施:若承租者未及时付清有关款项,我司可采取包括对场地停水、停电等一切有效措施催促其履行付款义务。
五、承租条件及资格审查材料
承租人需为具****公司(或自然人),承租人租赁场地后仅作办公使用,原则上不得转租。特殊情况下,经产权人内部批准后,可通过租赁合同提前约定允许转租相关事宜。轮渡公司将对竞租人的资质进行审核,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的不得参与竞租:(1)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及其他不良情形的;(2)竞租人或其股东、关联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异常诉讼案件记录或失信记录可能影响后续履约的;(3****管理部门评估列入禁止租赁的其他情形。
六、招租方式
按照国资委国有资产出租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招租。
七、对被国资委及企业列入不诚信负面名单的对象不予承租。
八、联系方式:
有意向承租的客户请联系:陈旎 139****9597